梁鴻細
議程前發言
有關石排灣設土地公訴求議程前發言
土地信俗作為本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傳承已久,供奉土地的廟宇就有10所,公共的土地神壇更高達140多個,當中形制多樣,而每逢二月初二是土地公寶誕,本澳一些土地廟宇更會舉行盛大的賀誕活動,如醒獅助慶及上演神功戲等,熱鬧非凡,是本澳重要的祭拜和節慶活動,意義深遠。由此可見,土地信俗和相關廟宇在本澳具有不可或缺的文化價值和影響力,應當受到社會的重視和保育,讓信俗傳承歷久不衰;而關顧大眾的宗教需求,則是尊重信仰風俗和守護傳統價值的體現。
隨著路環人口不斷增加,相關需求亦應運而生,居民反映無足夠的宗教場地供他們參拜土地,變相其宗教權益受到限制,因此本人希望當局在可行的條件下,能撥出一些公共地方讓居民興建宗教建築,滿足他們的信仰需求;另外,新城A區的城市規劃中,同樣亦未提及宗教用地的設置,希望當局前瞻居民相關需要,規劃土地作宗教之用。
為防居民因設立新土地神壇,而引起侵佔公共空間的爭議,本人建議當局審慎規劃宗教用地,將土地用途透明化,明列各地段的功能分布,務求在維護傳統文化與遵守現行法規之間取得平衡和共識,當局宜就設置神壇為居民提供專業指引和法規參考,如就宗教場所的設立、加建、廢除等訂立準則,明晰法律界線,慎防大眾觸法。
另外,本澳部分廟宇日久失修,建築又多為磚木混合結構,容易出現滲水老化剝落的狀況,加上其耐火等級低,存在安全風險;而一些規模較小的廟宇,因香火不盛以致經費不足,在廟宇維護工作上實是有心無力,因此本人建議文化局能提供相關的技術和資金支援,採取系統性的保育措施,完善各類防火配備,確保符合消防安全規範。
為進一步提升文物建築管理人員安全概念及維護意識,本人建議為前線管理者續辦「文物建築和廟宇消防安全培訓」,並透過推行《澳門廟宇消防安全指引》[1],不斷強化各類安全指引及建築維護方式,長遠將相關指引納入法規,既可對廟宇管理及其消防安全加強約束,亦可方便當局精準地規範和掌握本澳廟宇情況,妥善實行維護及監管等措施,定期檢視相關成效。當局亦可多推廣環保祭祀的方式,過程不但安全,更能兼顧環保。
本人在此呼籲各廟宇成立有系統的管理組織,主責統籌資金、修繕和日常管理等事務,讓相關流程得以循安全、合法的方向邁進,共同承擔保護文化傳承的責任。最後,本人認為廟宇等宗教活動若能舉辦得有聲有色,不但豐富本澳的節慶和民俗特色,對本澳旅遊業亦大有幫助。
[1]http://www.culturalheritage.mo/contentfiles/attachment/201606/21/115807_%E9%96%80%E5%BB%9F%E5%AE%87%E6%B6%88%E9%98%B2%E5%AE%89%E5%85%A8%E6%8C%87%E5%BC%95.pdf
澳門廟宇消防安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