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5治水


議程前發言 

  今次議程前發言,本人繼續關注本澳的防洪排澇整治計劃問題。治水是城市發展不可忽視的重要一環,深受本澳居民長期關注。早前行政長官賀一誠就明年度施政報告回答本人關於內港治水的提問時,曾表示經過今年的颱風和大雨,反映內港現有的泵房起到一定排澇作用,因此會立即建造司打口泵站,並希望透過短期先做好泵站,解決部分水浸問題,長期防洪方面則需要全澳共同考慮;然而,眾所周知,本澳低窪地區的水浸原因分為數種,雨水泵房、涵箱渠等設施僅只能應對暴雨所造成的水浸問題,至於風暴潮疊加惡劣天氣問題的隱憂,仍須透過如擋潮閘等其他方案才能有效解決。


  雖然特區政府表示仍在進行擋潮閘的前期準備工作,並要待中央審批有關水利工程,惟距解居民所希望的妥善解決水浸問題,仍必須拖上一段時間。另一方面,行政長官亦指出,擋潮閘所需的設計、興建成本十分高昂,且興建後特區政府更必須持續擔負、處理擋潮閘的日常維修管理及維修保養的營運開支,不排除會成為另一項受居民詬病的「大白象工程」,且其更有因機械性失誤而喪失擋潮功能等問題的隱憂,更需考慮機械設施的使用壽命問題。


  因此,本人建議特區政府應考慮積極研究興建擋潮閘以外的其他優化方案,例如早年民間曾提出的內港外圍築堤治水方案,該方案主要建議從媽閣至水上街市的內港沿岸填海,修築闊廿五米的高海堤,能夠解決其他由風暴潮、極端天氣等原因所引起的水浸問題之餘,又能避免每年必須持續負擔的天價維修保養費用,對澳門的經濟財政造成沉重的負擔,更能增加內港的路面,紓緩澳門半島緊缺的土地資源,為整個內港、下環和沙梨頭區未來的發展帶來新機遇,一舉數得。


  本人期望,特區政府能夠詳細做好相關風險評估,並在審慎考慮相關的成本效益,以及特區未來的財政發展狀況等綜合因素的情況下,儘快推出具體、具執行性的治水優化方案,解決長年沉痾的水患問題,一勞永逸地解決居民屢受水浸影響之苦。

 

2021年11月25日




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