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一個城市的空間整治、土地利用、公共基建以及可持續發展,取決於其城市規劃。為了配合國家和澳門新時代主旋律的發展要求,適應,城市內部空間和外部環境的變化,特區政府於2020年出台《澳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的草案,針對土地利用、空間佈局、居住用地、經濟產業、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公用設施、基礎設施、文化遺產、城市景觀、都市更新、都市防災等各個範疇提出規劃構想;然而自草案推出、進行公開諮詢至今已超過一年多的時間,相關規劃仍然未出台,對本澳的各方面的城市發展有一定窒礙。
對於關乎本澳未來20年發展的《澳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的落實與推出,全澳各界翹首以盼,特別是近年來受新冠疫情及社會周邊大環境的影響,對本澳整體社會及經濟發展有不少的衝擊,特區政府宜應早日公佈相關規劃,為本澳未來的社會經濟發展、土地利用等各方面的發展推進立定方向,為建設更美好的澳門而立下具體的框架、方向和依據。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城市規劃關乎到澳門未來的發展方向和整體城市空間格局,除了各區的發展規劃用途,建積物的高度限制、建築密度、地積比率等不同細項規定,對城市未來的整體景觀風貌、居民的日常生活質量均會有實質性的影響。因此,相關資訊內容宜應公開透明,使公眾有檢視、監督及廣泛參與的機會。請問當局在制訂相關標準的時候,未來如何確保相關資訊的公開透明,避免不規則事件的發生?
第二,除了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分區發展規劃對本澳未來的社區發展、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周邊環境等的影響更大,請問當局對此是否已有具體編制和推動的方向和時間表?未來如何確保各區的獨特性,以及其社會功能,使之互補互利發展?
2022.01.11書面質詢(城市總體規劃)書面回覆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