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關於閒置土地利用


  書面質詢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公佈,由去年至今,特區政府總共收回近十幅國有土地,現時本澳已宣告失效及已收回的閒置土地多達近百幅,當中除了部分被用作臨時綠化用途外,大部分缺乏利用規劃、長期閒置,白白浪費珍貴的土地資源之餘,亦容易衍生積水、蚊患、雜草叢生等問題,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及健康。

澳門的土地資源稀缺,因此,閒置土地的利用、規劃與開發,對本澳整體城市發展及居民生活來說,均十分重要。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土地資訊網公佈的資料顯示,目前本澳已宣告土地批給失效之土地,以及已收回非法佔用且未有指定用途之土地數量將近百幅[1],請問當局是否全部掌握相關土地的情況,例如是否被非法佔用、長期空置等?當局未來是否有意就着相關閒置土地的情況,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資料庫,以便提高公眾的知情權和行使其監督權,同時提升對相關閒置土地的管理,使之更加優化到位?

 

    第二,土地是澳門珍貴的資源,其是否合理利用對本澳整體發展有着舉足輕重的決定作用,居民對此十分關注。對此,當局對已收回的閒置土地利用,是否有相關的時間表?未來會否聽取當區居民及持份者的意見,配合《城市總體規劃》,對各區大小不一的閒置土地進行開發利用? 


  第三,土地委員會為澳門土地管理方面的諮詢機構,負責在利用獲批給的土地方面,就承批人對法定及合同義務的履行發表意見,並建議處以罰款及其他法定或合同規定的處罰,同時負責對徵作公用的獲批給土地的卷宗發表意見。而根據第10/2013號法律[2],在批給及佔用土地的程序中,其中一個階段是需聽取土地委員會的意見,然而自2013年法律修訂以來,並未見相關委員會對本澳土地的更改用途及重新批給等做到嚴格把關,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對此,請問當局未來會如何優化對土地批給的監察手段,使之更符合公眾的預期?


[1] 土地資訊網,https://www.dssopt.gov.mo/zh_HANT/menu/information/id/171/cat/land-invalidation。

[2]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0/2013號法律《土地法》,第十章,第一百一十五條,程序的階段

https://bo.io.gov.mo/bo/i/2013/36/lei10_cn.asp


2022.01.18書面質詢(關於閒置土地利用)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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