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8博彩法修訂


書面質詢


    博彩業是澳門的支柱行業之一,在經濟結構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其未來的發展方向,不單與本澳未來的社會經濟發展、博彩行業市場等幾個方面掛鈎,更與國家安全有關。


本澳的博彩業極度依賴外需,逾七成的客源來自內地,當中牽涉不少跨境資金流動,因而相關發展對國家的經濟安全、金融體系,乃至國家的政治安全等,均會造成不少的影響,同時帶來一定的潛在風險。國家“十四五規劃”已經開局,澳門作為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整體發展與國家更是密不可分,而隨着澳門融入國家大局,並在粵港澳大灣區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等國家戰略規劃的參與度逐步提升,澳門博彩業未來動向所帶來的影響及風險亦會同步升高,不容輕忽。


    作為規範澳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的綱要性法律,已實施了20年的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早已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不足及滯後,無法適應本澳及國家未來的需要。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諮詢文本中建議明確刑事責任及行政處罰制度並新增兩項刑事責任,當中包括非法接受現金或其他款項的存放罪;考慮到內地遊客是澳門主要的賭客來源,他們進出境能夠攜帶的資金相對有限,特別是對貴賓廳的「豪客」而言,現金或款項的存放可謂是必要的服務,可想而知相關法規的修訂將會對貴賓廳的經營及為其提供客源服務的中介人造成不少的影響;然而加強相關監管,確能有助打擊娛樂場內因非法接受公眾存款而導致的不法活動;因此,請問當局會採取何種具體措施,促成或協助貴賓廳及相關中介人進行革新轉型,避免演變成治安或社會問題?

 

    第二,國家近年加強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管理,早在今年的3月1日,內地開始實施《刑法》修法案(十一),大力打擊境內組織推廣跨境博彩的行為,抑制資金外流,避免資金經過博彩業無序流動,影響經濟安全。因此,請問當局如何掌握資金來源,避免資金通過地下途徑流入澳門或流出至境外地區,避免為國家的經濟安全帶來風險?

 

    第三,根據《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第1/VI/2021號報告書指出,博彩業的發展關係到國家安全問題,尤其在治安、經濟、金融等範疇方面,故應多作監管;然而,作為支柱產業,博彩業亦需保留一定的發展空間;對此,請問當局會如何確保博彩業在新時代、新形勢下健康穩定發展,同時與國家安全保持協調一致、配合中央對行業的整頓工作,以滿足國家安全的需要?

 

2021.11.08書面質詢(博彩法修訂)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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