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2022年上半年,“引誘、協助、收留及僱用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人士”的案件共386宗,同比增加55宗,上升16.6%;其中“收留”類案件共309宗,涉及非法逗留者374人,非法入境者9人。而今年上半年警方亦開展了494次與打擊“非法工作”相關的巡查行動,巡查各類地點1,643次,截獲懷疑非法勞工共152人。
事實上,本澳長期存在非法入境、逾期逗留、非法工作的情況,遏之不盡。針對非法入境問題,有關當局已持續加強巡查及打擊力度,並善用科技提升打擊偷渡犯罪的成效。逾期逗留方面,2019年逾期逗留人數有28,711人,2020年有10,613人,2021年有13,932人,較2020年增3,319人升31.3%,其中屬個人遊簽注的有6,519人,較2020年增加4,517人升225.6%。近兩年因為疫情,訪澳旅客及逾期逗留人士都有所減少,但整體數字仍然不低。這些逾期逗留人士,由於沒有合法的身份證明和工作許可,為維持生計只能鋌而走險犯罪,或者從事非法工作,在新冠疫情仍然肆虐、經濟環境欠佳的當下,除了損害澳門居民合法的工作權利及機會,也衍生不少社會及治安問題,甚至影響本澳的防疫抗疫工作。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及其施行細則於2021年11月15日開始生效,至今已有一段時間,請問有關當局是否有初步成效?每年逾期逗留人數不少,在執法過程中,需要被拘留和被逐出境的人數比例分別是多少?按照新法規定,對逾期逗留人士進行拘留的最長期間由60日改為兩年,如此一來,未來會否為拘留中心帶來壓力?
二、新出入境政策規定入境旅客須具備維生資源金額,由不少於五千澳門元調整為按計劃留澳的天數釐訂,七日內最少五千元,兩周、三周或以上,則分別為一萬、一萬五千及兩萬元,請問有關當局目前落實執行的情況如何?會否加強政策宣傳及解說工作?如何讓旅客了解新政策的用意,避免誤解,平衡對旅遊業復甦的影響?現時有何機制主動調查懷疑逾期逗留的個案?
三、非法工作問題涉及不同行業,雖然目前不法聘用非本地居民需要負上刑事責任,但始終屢遏不止,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在制度上進一步研究,完善舉證、稽查、罰則等各個環節?並且會否從其他行政處罰例如投標、牌照、經營等方面思考,加重聘請非法勞工的違法成本,提高阻嚇力度,保障本地居民就業權益?
2022.08.31書面質詢(針對逾期逗留、非法工作問題)-書面回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