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本澳博彩業發展蓬勃,為政府庫房帶來龐大的收入,但博彩廣告、非法博彩、博彩社區化等問題嚴重,為社會帶來不少負面影響。
根據現行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俗稱“廣告法”)第八條明確規定,「以博彩活動作為廣告的主要信息者」不可以作廣告宣傳,但對於“博彩活動”的概念卻未有清晰定義,早年不少博彩娛樂場所以間接、暗示的方式或特別的字眼使公眾聯想並注意相關的博彩活動,遊走在法律邊緣;有些所謂的“網上娛樂”網站同樣沒有直接註明提供服務的內容、性質,但不難令人聯想到與博彩活動有關;不少非法賭廳、博彩中介公司及網上虛擬賭場甚至利用偽基站發送短訊宣傳,無疑令居民更容易接觸到博彩相關資訊。
再者,第7/89/M號法律自1989年已沿用至今,隨著社會的發展,有關法律似乎未能完全符合社會的期望,而且針對違法宣傳行為科處的罰款僅為澳門幣五千元至二萬八千元,社會有意見認為相對於可觀的博彩收入,罰款額顯然過低,沒有足夠阻嚇力。2012年時有關部門回覆本人的質詢時承認“基於廣告的宣傳概念、策略和媒介日新月異,故有需要對已沿用多年的第7/89/M號法律的內容進行審視”,亦表示會對法律的修訂展開研究,其後2015年經濟局表示已完成修改法律的初稿條文,但至今仍未見到相關部門有任何立法或修法的動作,雖然有關當局於2015年制定了《關於認定違法廣告的指引》,填補法律的不足,可是指引始終不是法律,有關廣告活動的相關法律應該與時俱進地作出修改。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近年共收到多少有關非法博彩廣告的個案,包括:巴士、的士車身和車廂內廣告、戶外廣告等等?發現多少個非法博彩網站、偽基站等?
二、2019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到,政府將有序修訂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法案的草擬工作, 並爭取將法案提上立法程序,預計今年內會完成[1],請問現時《廣告活動》法案的修訂進度為何?
三、現時不少非法博彩網站平台都在海外經營,打擊具有一定難度,當局發現後只能通知當地網絡營運商或平台,要求即時屏蔽或下架,但往往未能成功全部下架。請問當局還有何有效措施對違法的網上博彩進行監管?會否修法針對打擊非法博彩廣告?如何加強與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溝通合作,提高打撃成效?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廿二日
[1] 2019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P.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