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2特色金融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於2015年明確提出推動具有發展潛力的“特色金融”業務,並致力將澳門打造成為“中葡金融服務平台”,重點推動融資租賃、財富管理及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事實上,澳門經濟規模、制度優勢、自由開放的經濟體系及中葡平台優勢,都具有發展空間,但現時本澳金融人才短缺,加上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滯後,不少都是回歸前訂定的,與當前經濟社會的發展嚴重脫節,明顯了制約行業的發展。


  雖然今年4月新的《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及《融資租賃稅務優惠制度》已經生效,對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管要求作出了適度放寬,並因應市場變化調整了稅務優惠,以滿足現今融資租賃產業的發展需要,但在財富管理方面,本澳仍然未有《信託法》,相關的內容現時只由《民法典》規範,特區政府在2019年度的施政報告上,提到在完成引入《信託法》的可行性研究後跟進後續工作,但並沒有提及立法時間表,而且2019年已過半,有關當局仍未有釋出相關資訊。


  另一方面,特色金融發展需要大量專業人員,但目前本澳的金融專業人才數量無法滿足發展需要,根據2017年公佈的《2017—2019年澳門金融業未來人才需求調研》報告顯示,“2016年銀行業整體員工流動率為13.52%,特色金融人才儲備不足,未來六年銀行業人才缺口達1,488人”,由此可見,從本澳銀行業存在顯著的人才缺口,倘若不切實解決專業人才不足的問題,必然會影響未來特色金融業務的發展。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有關當局曾於2018年11月時表示,已經與外判及部門法律專家就《信託法》展開研究,認為無需大幅修改民法典,引入特別法推行信託制度更為適合,當局已與外判專家展開磋商,並提交基本報告,後續會從技術層面分析,配合大陸法要求推行信託法,並與法務部門成立專責小組推動有關立法工作。請問有關當局引入《信託法》的工作進度如何?是否已經與法務部門成立專責小組跟進工作?有沒有一個清晰明確的法律出台時間表,以真正推動本地金融、特別是特色金融方面的發展?


  二、針對現時本澳金融人才短缺的問題,請問當局有何應對辦法?未來有沒有其他措施鼓勵引入具有國際經驗的金融專業人才?會否跨司協調,配合澳門未來的發展需要,在澳門高校中開設相關課程培育行業所需人才?


    三、除此之外,請問當局針對鼓勵更多各地企業使用澳門的特色金融服務方面有何具體舉措?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2019.07.12特色金融-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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