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7樓宇安全及維修問題


書面質詢

  早前氹仔區多幢樓宇發生多宗碎石及窗戶高空墜落的事故,幸好未有造成嚴重的人命傷亡,加上近年澳門接連經歷兩次超強颱風“天鴿”及“山竹”吹襲後,不少樓宇牆身及鋁窗外露部分更急劇老化,增加了外牆剥落及鋁窗墜落的風險。現時本澳已經進入風雨季節,倘若業主不及時對自身樓宇及單位窗戶進行維修保養,未來極有可能會發生同類事故,甚至出現人命傷亡,情況令人憂慮;年初的時候,香港就已經發生了一宗鋁窗飛墜意外,不幸被擊中的途人送院搶救後不治,樓宇安全問題實在不容忽視,本澳應該引以為鑑。


  事實上,現行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有規定業主須每隔五年對樓宇進行保養及維修,目的在於保持樓宇及建築物的良好使用狀態,並且避免因為樓宇或建築物上的瑕疵對公眾造成侵害,但並非強制性執行,沒有相對應的罰則,大部分業主未能深刻認識到自身有責任和義務對大廈結構及單位鋁窗做好定期的檢查及維修,也未意識到高空墮物傷及途人所造成的後果。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不少業主未有意識需履行對樓宇定期檢驗和維修保養的責任,請問有關當局有何具體可行的措施推動業主做好大廈維修保養工作,甚至為大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避免高空墮物的事故再次發生,保障途人的安全?


    二、為推動更多業主加強樓宇維修安全意識,有關當局會否透過適當資助與業主自資結合的方式,增加業主驗樓驗窗的積極性?長遠而言,會否參考香港及新加坡強的經驗,透過立法強制業主驗窗,以保障公眾的安全?


    三、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在短期內先在跌窗事件多發的地方,斥資在沒有簷篷的大廈安裝臨時防禦設施,對高空墮物予以一定阻隔,例如:鐵網簷篷,減少跌窗和其他重物墮下時對市民的傷害程度?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2019.06.17樓宇安全及維修問題-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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