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1市政署職能及跨部門合作


書面質詢

市政署是澳門《基本法》規定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設立市政署》法案已於今年7月經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市政署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設立,取代現時的民政總署,法案明確規定市政署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委托,依法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


事實上,早年特區政府為優化行政架構設置,理順職能分工,已經將民政總署原有的文化、康體職能以及相關人員,分別轉移至文化局及體育局,不少居民對於市政署的文康職能再次回歸都感到疑惑,憂慮政府未來會再走部門職能重疊的舊路。雖然政府表示未來市政署的文康職能不會與文化局相關職能重疊,該署文康職能會以其他方式開展,藉文康工作與市民接觸,與社區聯繫為主,構建大眾化、社區化的平台,亦不會舉辦現時已由文化部門舉辦的節日慶祝活動[1],但是以何種方式開展?未來又怎樣加強與社區及市民的接觸?政府並沒有解釋得很清晰。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政府未來如何避免市政署的文化、康體職能與其他部門的職能重疊?當中有何明確分工,以服務不同階層的居民,避免資源浪費和重疊?未來市政署將如何加強與社區及市民的接觸?


二、眾所周知,政府的跨部門合作一向被社會批評效率不足、行政程序慢等,對於未來市政署將面對或參與的一些有關文化、康樂部分的跨部門工作,有關部門將採取哪些相應措施,做好有關市民服務的工作?如何保證各個部門之間的協作關係能夠做好?


三、政府表示2018年12月會完成168人自薦成為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的遴選工作及公布名單,包括公佈獲遴選人士的履歷,未來委員中,青年、婦女會有一定比例。請問政府將如何進行遴選工作,委員會成員中的自薦、青年、婦女等比例如何分配?未來公佈成員名單及履歷的同時,會否同步公佈甄選準則,以加強市政署的開放性?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1] 2018年3月15日《澳門日報》。


2018.12.11市政署職能及跨部門合作-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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