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0巴士合同及輕軌資訊的公佈


議程前發言

立法會議員 何潤生

  去年獲短期續約十五個月的巴士合同原定於本月底到期,有關當局早前公佈再延期十四個月至2020年12月31日,短期續約原因是磋商新合同未有共識,倘若特區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一直未能協商出符合整體公共利益及社會要求的方案,“不為續約而續約”這個選擇相信市民是可以理解的,至少不會被迫接受不符合社會要求的合同,惟現時居民質疑的是,政府在整個合同磋商過程中“零資訊”,連續兩次在期限快完結之時才向社會公佈續期,閉門造車的做事方式,實在有損政府的威信,令居民質疑政府是否有處理這些老、大、難問題的能力。


  公共巴士服務是公用事業,涉及公眾利益,巴士續約更是重大的民生決策,政府始終未曾釋出具體資訊,沒有相關總結報告,沒有與交通諮詢委員會作出商討,甚至連磋商過程中有何內容未達共識都不願交代,現時坊間又流傳兩間巴士公司期望繼續以十億補貼續約遭政府否決,但政府卻只回應具體待下屆政府再決定,這很難不讓居民質疑政府把問題繼續拖延,留待下一屆政府再解決。倘若因巴士公司提出的部分條款政府覺得無法接受,特區政府更應開誠布公,令社會知道問題所在,而不是任由社會自行猜度。
  事實上,巴士合同再續約十四個月,時間相對較長,新一屆政府必須汲取經驗教訓,不要再出現第三次續短約的情況,更重要的是適當增加巴士合同續約的透明度,讓社會儘早知悉並進行討論,令居民對政府決策有充份了解,提高信心,同時,新合同必須重新檢視與公交服務營運公司的合作模式,調整財政援助審批規則,加強巴士公司財政透明度,詳細公開各項成本和收益,包括:財政援助、票款收入、服務價值的計算等,監督營運公司的成本控制,避免日後財政援助無上限支援的情況,確保公帑合理運用。


  除此之外,隨著輕軌氹仔線通車在即,輕軌票價的定價方案、公帑補貼方式、巴士路線調整接駁等資訊同樣尚未公佈,政府曾多次強調輕軌系統成本較高,車站空間很小商業效益有限,未來輕軌票價會比巴士貴但不會相差太大,而且未來輕軌的補貼肯定要比巴士服務多,如此龐大的公帑支出更應接受公眾監督,因此,促請特區政府及早公佈相關詳情,不要讓拖延到最後一刻成為施政的常態。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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