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5促訂立總體規劃出台時間表


議程前發言

立法會議員 何潤生

  廉政公署早前完成及公佈關於青洲山地段的調查,指工務局未完成《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而批出土地規劃條件圖,嚴重違反了“城規法”和“文遺法”規定,社會亦有意見希望特區政府擱置青洲山腳下興建高樓的規劃條件圖,從這次事件可見,特區政府忽視了青洲整體規劃和保育工作,而導致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的根本原因,就是澳門的城市總體規劃遲遲未能出台,《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根本未能根據總體規劃的規定完成修訂。


  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特區政府需要完成總體規劃後才進行分區的詳細規劃,即使現時政府已對部份區域進行詳細規劃,仍然沒有法律效力,只能作內部參考之用,目前在未有城市總體規劃的情況下,甚至當一些工程項目所在的地區缺乏規劃藍圖時,根本難以評估此類項目對該區的影響及其他條件,所以只要總體規劃一日尚未出台,相信未來類似問題還會陸續出現。


事實上,《城市規劃法》早於2014年3月已經正式生效,但總體規劃及各區的詳細規劃拖沓多年,依然未見蹤影,特區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當中提到力爭於2019年完成總體城市規劃,但特區政府於2018年底才公佈“關於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體規劃草案事宜”的行政批示,訂定規劃草案須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美麗家園”為策略主軸,並設立十一個目標,至今2019年已經過了一半,實在令人質疑今年是否真能完成,但其實總體規劃一直沒有具體清晰的時間表,就算編製的工作不能一步到位,也應該要有階段性的時間表,才有可能確保完成時間,否則一再拖沓,只要會窒礙本澳的城市發展。


  本澳社會對於城市總體規劃可謂望穿秋水,因此,本人促請特區政府儘快訂立總體城市規劃的時間表,並應從人口、居住環境、產業、分區、土地用途及空間布局等不同層次進行規劃,提出具體實質的指標,解決當前本澳面對的交通擠塞、住屋困難、休憩設施不足、產業缺乏多元化、生活空間擠迫等一系列主要問題和矛盾,使城市得以有序發展,而且任何的規劃及政策在推動過程中都需要有更新的思維,近年本澳擁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機遇,包括:特區依法取得85平方公里海域管理權、參與“一帶一路”的建設、港珠澳大橋的開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出台等等,城市總體規劃的編製也必須抓好澳門的定位,與國家發展對接,融入區域合作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澳門經濟尋找新的增長點,着力改善本澳居民的生活質素,創造真正的美麗家園。

 

2019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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