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1對60至64歲人士的支援


口頭質詢


    特區政府將年滿65歲或以上人士定義為長者,並依此訂立一系列的長者權益保障政策。然而根據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規定,年滿60歲並符合規定條件的受益人,可請求提前發放部分養老金。由此可側面反映出特區政府也認同60至64歲居民確實已屬長者的「後備役」,他們無論在經濟抑或心理方面,均需要更多的政策優惠去支援,以幫助他們逐漸接受和適應新的社會角色,應對即將踏入的退休生活。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退休準備的充足與否,與長者對退休生活的適應能力息息相關。據統計,目前本澳8萬多名65歲以上的長者中,約有1.2萬人左右仍在勞動市場工作[1]。「銀髮人才」就業固然值得推動,然而這些仍處於就業市場的長者當中,亦不乏逼於生計而選擇繼續工作的。而近年來,受疫情影響,本澳長者輕生的個案亦屢見不鮮,這些方面均反映出,本澳長者對於退休準備,以及如何從工作過度至退休的生涯規劃方面的認識仍然不足。因此,請問當局是否有意針對60至64歲人士,為他們製訂不同方面的支援政策,幫助他們提早做好準備,以應對未來的退休生活,繼續活出豐盛的退休人生?

 

    第二,根據就業市場實際情況,超過60歲的人士在市場的競爭力較弱,在工種的選擇上亦相對較少。加上近年本澳受疫情影響,就業市場收縮,需要「為口奔馳」的60歲至64歲人士的生活壓力大大加重。請問當局未來有何政策措施,為他們提供更大的就業支援,保障他們的生計與就業權益之餘,亦能讓他們繼續發揮自己的所長,為社會服務?

 

    第三,縱觀與澳門毗鄰的城市,不少均以60歲作為定義長者的界線,並為相關人士提供相應的車資減免或優惠政策。在珠海,所有60歲以上老人均能享有免費乘車福利;而香港方面,從今年2月尾開始,60歲至64歲人士將與65歲長者一樣,享有相同的交通票價優惠。反觀澳門,對此並未有任何特別的政策優惠,形成落差。根據上述情況,請問當局是否有意因應社情民意,以及澳門未來與大灣區其他城市之間的密切往來關係,考慮參考鄰近地區的政策,為60歲至64歲人士制訂額外的車資優惠政策?


[1] 〈社工局:本澳有1.2萬65歲以上長者仍就業〉,2021年7月21日,力報。https://www.exmoo.com/article/179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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