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
《公共地方總規章》頒佈實施沿用已近十八年,不少居民認為當中不少條文已明顯滯後,不適用於現實需要,居民反映社區中佔用行人道等公共地方擺放雜物、亂拋垃圾、冷氣滴水、狗隻隨地便溺的情況依然隨處可見,影響社區公共衛生和居民居住環境素質。
而社區中食肆、建築地盤等為節省經營成本進行非法排污的情況亦不少見,容易對地下水道造成堵塞,令本澳在風雨季節或極端天氣時更容易出現水浸,形成更大的社區安全問題。據公佈[1],市政署在今年一月至三月巡視各區渠網時及對經常發生水浸進行清淤工作時,共清理出約五十噸淤泥、垃圾,更在路氹城一帶大型酒店地盤周邊的公共渠網清出大量建築廢料,嚴重影響渠道排澇成效;而在此之前,市政署在清疏東亞運大馬路、蓮花海濱大馬路、新城大馬路等及周邊渠網時,更曾在公共渠網清理出大量水泥板等建築廢料,可見上述情況並不是單一特例。
由此可見,現行《公共地方總規章》所規定的違法成本處罰程度或已過低,大大降低阻嚇力度致違法情況一再發生,有必要加快修法程序,檢討並提高違法成本增強打擊,以優化社區宜居環境。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 市政署曾表示已就修訂第28/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地方總規章》的罰則和規定等開展分析研究及前期準備工作,然而事隔數年,仍未見有任何實質上的修法進度推進或相關訊息公佈,請問目前有關法規的修法進度及方向如何,當中是否存在着什麼困難,能否進行詳細具體說明?
第二,對於非法排污問題,現時市政署基本採取加強及聯合巡查方式,嚴查非法排污,但即便如此,若不能夠從根源處着手,單只依靠巡查實際上亦難以全部杜絕相關違法情況。因此,請問有關部門是否掌握不法者非法排污的成因,未來會如何優化食肆、地盤等私人企業的整體排污方式或處理流程、加強宣導工作,以減少非法排污的情況一再發生?
第三,承上題,請問有關部門未來是否有意利用或引入智能監測的科技和手段,以大數據方式檢測各區渠網的即時效能,避免渠內淤泥、垃圾大量堆積的同時,亦能藉此減少巡查所需的人手,釋放相關人力資源來處理其他工作?
[1]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4/15/content_1590511.htm
市署:嚴查酒店地盤違規排污,澳門日報,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