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社會對本澳未發展土地「得物無所用」的窘況,深表可惜,當局除了主責管理國有土地外,亦要善用土地配合城市發展,避免造成土地資源浪費的問題,確實是當局在土地政策上的重要挑戰。對於當局近期選定路氹城一幅面積九萬四千平方米的國有土地,臨時用作「澳門戶外表演區」,相信有利擴大「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亦可見只要當局有意向選址,短期內亦能因應需求覓得一處合適之地,頗有效率。
根據當局資料顯示,特區政府現已收回93幅國有土地,涉及共72萬平方米,並已使用其中19.4萬平方米土地興建建築物,約佔總體27%,可見仍有約73%的土地未有定論。有見於當局收回土地後,公共衛生及管理上未盡完善,環境髒亂、衍生蚊患之餘,亦令本澳的形象受損,因此社會有意見倡議當局利用收回的土地作為康體用途,然而當局卻無意收回土地作臨時用途,以致社會的訴求難以獲得滿足。
受制於澳門地窄人稠的先天因素,澳門的人均運動及休憩空間較少,現有的場地及設備不敷使用,當局近年來亦積極增設及翻新休憩場地,致力提高本澳的土地利用率。在未規劃國有土地的永久用途之前,現有的國有土地均蘊藏各種可能性與潛力,然而維護費用亦是一筆不少的開支,針對未決定臨時或永久用途的土地,社會樂見將部分國有土地劃為臨時用途,造福大眾,讓本澳土地分配發揮最大的作用,用得其所。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 為了引入更多助力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投資,以及創造利好條件,特別是教育用途及四大產業的發展,在往後的土地儲備及規劃方針中,當局會否以公開競投的形式,或是以公共利益為由而免除公開招標的程序,直接進行相關的土地供應?
二. 請問當局會否為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設置土地儲備,持續為大健康產業的發展提供更多便利及友善的條件?
三. 《數據中心的設立及運作制度》已於2024年4月1日生效,為了助力澳門有序邁向智慧城市,以支持電信業的可持續發展,請問當局會否研擬將部分未決定臨時或永久用途的土地,專門作為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的招標之用?
2024.06.19書面質詢(澳門未發展土地的利用的書面質詢)-書面回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