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隨著當局公佈《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23》,當中多個環境指標如城市固體廢物量、耗電量和耗水量等已回升至接近疫情前水平,已為澳門的環保大業響起警號,減碳節能成為各項工程的重要考量。加上「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的設計、建造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亦已公佈,可見落實減碳是特區政府未來勢在必行的要務,有機資源回收中心設計及建造工程價超過11億4千萬元,承批公司在經營批給期內將獲7億2千萬元財政援助,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出售因處理廚餘及油脂等而產生的碳排放權,所產生的收益有三成須支付特區政府。
鑑於目前全球的發展形勢正處於示範階段邁向商轉階段的進程,以厭氧分解產生生物氣發電(沼氣發電)為主要技術,突顯沼氣發電的發展潛力及商機。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防範工業意外,有機資源回收中心需要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制定嚴謹、安全的作業守則,有序推進穩定的環保技術。
據環境保護局資料顯示,有機資源回收中心預計首階段的日處理量為150公噸廚餘,以及420立方米的吸缸車廢水,對廢水進行更佳的淨化處理,有望大幅改善廚餘及廢水的問題,進一步提升澳門有機資源的回收效率,更重要的是減輕垃圾焚化爐的重擔,更好地推動澳門履行環保之責。為了調動大眾對資源回收及環保工作的積極性及投入度,澳門各個回收點的宣傳與普及均有待加強,在可行條件下增加大廈、社團及學校等的回收點,方便居民隨時都能進行回收,從生活細節著手更易培養貫徹環保的生活習慣。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 因應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的合同顯示,經營批給的範圍亦涵蓋了在澳門特區收集及運送廚餘及其處理,接收和處理吸缸車運載的油脂廢水及流動廁所廢水,並向廚餘供應者提供收集桶。請問當局,估計本澳需要多少個廚餘收集桶?當中,垃圾收集的頻率是多久?對於商業廚餘的收費方式是否沿用過往商業垃圾的收費標準?
二. 針對生物氣發電(沼氣發電),為了確保工作人員身處安全的工作環境,並防範沼氣有外泄的風險。請問當局,會否就此制定相關的安全工作指引及作業流程,以及研擬相應的緊急預案及應對機制,更全面地保障工作人員及公眾的安全?
三. 根據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的合同列明,將出售由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產生的再生能源出售廢油給回收商再利用、出口剩餘的有機肥料到澳門特區以外進行資源化再利用,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出售因處理廚餘及油脂等而產生的碳排放權,產生的收益三成支付特區政府。請問當局,有無評估可減少的碳排放量共有多少噸?當中整體碳排放所產生的收益有多少?在可行條例下相關方案是否已符合最佳的成本效益,會否考慮在未來釋出更多透明的資訊及具體的細則,如列出詳細的營運數據及收益,以供大眾知悉?
2024.06.14書面質詢(有關澳門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及發展規劃書面質詢)-書面回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