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至2024年三月底,2016至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整體完成率已達至 97.5%,特區政府預計2026年至 2035年的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草案將於今年底完成,爭取於明年第三季通過正式文本;並表示,康復服務方面將以身心康復、發展潛能、支援保障和共融環境作為主要範疇,並以智能科技、無障礙建設、社會共融環境等作為重點發展方向,持續締造以平等權利和共融為本的社會。
澳門的現行的《復康綱要法》於1999年頒佈,訂定了一些概括性、框架性的殘疾人士權利原則問題,隨着社會的急速發展,特區政府有必要更新有關法律規範,研究制定修法時間表,以進一步支持及協助殘疾人士更好地融入社會、參與社會;同時,希望特區政府在制訂康復服務的政策及行動規劃時,認真考慮殘疾人士需求,做到“殘疾觀點主流化”,以確保殘疾人士可以公平合理地取得和享有社會的資源和機會。
除此之外,特區政府早於2019年與大灣區城市的民政及福利部門簽訂《粵港澳大灣區城市民政事業協同發展合作框架協議》,至今在民政事務的各個方面都展開了合作的可行性,社會亦十分關注殘疾人士康復服務合作方面的進展,澳門的康復服務團體如何把握好、利用好這一發展契機,加強本澳與內地社會福利界合作和交流,積極配合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復康綱要法》於1999年頒佈,雖然在原則或框架上尚算全面,但隨着社會發展有更新必要。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將修改《復康綱要法》提上議事日程?會否把修法加入下一階段的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
二、目前,衞生局的外展醫療服務和遠程門診服務的服務對象都是長者院舍的長者,早前有議員在書面質詢問到:“是否有計劃進一步拓展外展醫療服務對象的範疇”,但有關當局並未有明確回覆有關問題,所以請問有關當局,是否會考慮將外展醫療服務和遠程門診服務擴展至康復院舍?如近期未有此計劃,是否會有拓展這兩項服務的時間表?
三、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療一體化建設的背景下,請問有關當局,未來粵港澳共建的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性醫療中心在康復治療及相關資源投放方面有沒有規劃?如何提升大灣區康復服務聯動發展,將澳門專業治療服務經驗引入灣區,促進人才培訓、設施設備、營運管理、服務構建等方面的共同合作,開闢粵澳兩地康復服務的新模式,長遠回應未來服務發展的需要?
2024.06.07書面質詢(完善康復服務)-書面回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