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近年,特區政府積極進行減塑工作,於2019年11月18日起推行塑膠袋徵費,其後於2021年元旦及2022年元旦起分別限制一次性發泡膠餐具,以及禁止一次性塑膠吸管、飲料攪拌棒的進口及轉運。2021年有關當局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提到:“針對其他類型的一次性塑膠餐具,由於涉及層面廣泛,目前正研究並與各持份者交流溝通,未來會按實際情況分階段逐步落實相關管制工作。[1]”但在未有更多一次性塑膠產品退場之前,減塑與環保生活化顯得更加重要,持續將環保理念與知識傳遞給社會大眾,才能夠進一步增加減塑措施的成效。
另外,微塑膠是人類看不見、也不熟悉的存在,但至今已經有國內外的研究指出魚類、貝類等居民常食用的海鮮含有微塑膠,可見微塑膠對生態環境、食物鏈污染有着一定的影響,雖然國際上沒有就微塑膠在食物安全方面及食水中的微塑膠含量訂定標準,但也值得有關當局持續關注。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特區政府去年起限制一次性發泡膠餐具,今年起禁止一次性塑膠吸管及飲料攪拌棒的進口及轉運。請問有關當局會否檢討上述該等措施的工作成效,以及適時了解食肆、居民的意見及對其的影響,以更好地完善有關措施及為未來更新減塑目標作準備?在未有更進一步的減塑措施出台之前,有何新措施引導及鼓勵業界及居民實行減塑生活化,讓他們更積極地投入減廢回收、保護自然、節約資源等環保行為?
二、有關當局在2019年回應本人的書面質詢時提到,於2019年底完成本澳污水中的微塑膠含量之調查,以初步分析本澳排放口有關微塑膠的排放情況,並計劃於2019年下半年對沿岸水中微塑膠含量進行調查[2],請問有關當局目前有關微塑膠調查的情況如何?何時會向社會公佈調查結果?
三、承上題,請問有關當局未來會否針對調查結果作出一些規劃或者具體行動?未來會否持續進行監測或調查?會否加強宣傳工作,增加居民對微塑膠的認識,鼓勵他們避免購買和使用含微塑膠的產品(例如個人護理產品),以減少微塑膠對海洋造成的污染?
[1] 批示編號:1192/VI/2021,何潤生議員於2021年10月8日提出的書面質詢的政府回覆。
[2] 批示編號:948/VI/2019,何潤生議員於2019年7月5日提出的書面質詢的政府回覆。
2022.05.11書面質詢(減塑措施的成效及微塑膠調查)書面回覆h.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