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澳門回歸以後,非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都發展得很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而在特殊教育方面,由於第33/96/M號法令規範的《特殊教育制度》實施超過二十年,部分條文無法有效配合澳門特殊教育的需求及發展,特區政府於2020年7月公佈了新的《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對有特教需要的有身心障礙的學生及資優學生的各項輔助措施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範,並已於2021/2022學年生效,新制度能為這些學生提供更適切的課程和支援,更補足了澳門在資優教育一環的空白。同時,特區政府亦一直有積極投入較多的資源,大力支持和優化特殊教育軟件和硬件的配套。
然而,據澳門兒童數據資料庫公佈的澳門特殊教育學生數目統計,自2000年開始,本澳的特殊教育學生數量連年上升,單是融合生一項,2020/2021學年已達到2,031人。隨着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有上升的趨勢,特殊教育在澳門的發展仍然舉步維艱,存在不少問題和挑戰,社會希望特區政府能夠持續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更多有效的支援,促進特殊教育的可持續發展。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會否投入更多資源予特殊教育的評估工作,以加快特殊教育評估的速度,讓所有可能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同學能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獲得具體的評估報告,以便安排更適切的教育安置?政府表示會增加資優學生的教育配套,今個學年會優先接受在智力及創造力領域的資優評估申請,未來會否進一步優化資優人才的培育系統,讓拔尖與補底並重,避免因評量工具和制度缺失而讓資優人才被簡單地歸類為“有行為問題”的學生?
二、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增加特殊教育學額,鼓勵所有收取政府津貼的學校增加錄取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名額,以及鼓勵和推動更多普通學校參與融合教育計劃,或開辦特殊教育小班,以應對社會發展需要?
三、現時不同專業本科學位持有人或在職教師若修讀與特殊教育相關的課程,便具有任教特殊教育學生的資格,使原本修讀四年特殊教育專業的教師未能獲得專業上的區分,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優化特殊教育的專業師資認可,確立並突顯其專業地位,以吸引更多高中畢業生修讀特殊教育的學士課程?又會否協調本澳高等院校開辦特殊教育課程,培養更多特教師資,配合本澳未來的特殊教育發展?
2021.12.07書面質詢(有關特殊教育的支援)書面回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