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近年特區政府積極推動使用電動車,透過修改法律對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提供稅務優惠,目前公共充電站位亦實施免費充電,惟現時電動車的普及率仍然不高。截至2020年10月底,全澳註冊機動車共242,468輛,電動車只有1,218輛,其中輕型汽車887輛,重型汽車178輛,重型摩托車95輛,輕型摩托車58輛,電動車比例很低,其中的原因是本澳電動車充電設施配套尚未完善,以及相關政策宣傳不足,影響電動車的普及與綠色出行的落實。
雖然現時公共停車場及公共道路已安裝了200個輕型汽車充電位和2個電單車充電位,為鼓勵居民在私人停車位安裝自用充電器,政府亦簡化了充電車位的安裝手續,允許通過張貼工程通知方式方便小業主在樓宇共同部分進行電力工程,新樓停車場同樣已準備了電動車充電設施,電動電單車可以把電池拿回家充電,毋需使用充電柱,但相對傳統的燃油車而言,社區充電設備仍未達至方便的程度,充電地點亦分配不均,都大大減低了居民使用電動車的意慾。
除了社會較多關注的充電問題之外,電動車電池的回收處理問題亦不容忽視,若電動車電池回收不當,內含的重金屬、電解液等,將對環境造成污染。雖然政府設有廢舊電池收集指引,但只針對日常生活的小型電池,而非電動車的大型電池,加上相關指引沒有約束力。隨着特區政府未來持續宣傳電動車,電動車在本澳可能會隨之增長,政府有必要及早研究應對廢舊電池回收處理的問題,減少對環境造成負擔,避免演變成另一個環保問題。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制訂電動車的階段性發展規劃,為推廣電動車設立一些指標性的目標?
二、政府提出長遠以“自用充電設施為主、公共充電設施為輔”的充電政策。會否研究利用合適的閒置土地建設更多裝設充電設備的公共停車場?新城填海區有沒有針對電動車充電設施的規劃?
三、請問有關當局如何做好廢舊電池回收及相關宣傳工作?為配合未來電動車的發展,會否研究設立電動車電池強制回收機制或推出措施鼓勵電動車車主申報廢舊電池,以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及安全隱患?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0.12.16電動車推廣及電池回收處理-書面回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