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9食肆油煙


書面質詢

   根據《澳門環境狀況報告》顯示,市政署接獲有關排氣油煙的投訴個案有遞增的趨勢,2018年有516宗,較2017年的489宗增加5.5%,2019年上升至573宗,較2018年大幅增加11%,由此可見,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強對食肆油煙排放的管控。


    本澳街道狹窄,食肆場所多集中於人口稠密的區域,食肆所產生的熱氣、油煙、氣味等困擾居民已久。事實上,環保局曾於2014年底進行《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諮詢,計劃收緊並統一食肆及外賣店的油煙排放濃度,建議油煙排放標準為每立方米1.5毫克,2015年底公佈諮詢總結報告,但有關法規的出台時間一再推遲,亦未有公佈相關進度情況。目前,食肆油煙個案的監管和跟進涉及環保局和市政署,職權分散使行政流程難以銜接,兩部門均接受食肆油煙投訴,但環保局沒有執罰權,只能派發指引或提出改善建議,需要轉介發牌部門市政署跟進處理,但環保局又負責油煙法律的制訂,未來有關當局有必要統一發牌和監察處罰的實體,加強執法的效率和阻嚇力,改善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問題,避免日後再出現職能重疊及投訴轉折的情況。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有關當局在回應本人於2019年12月16日提出的書面質詢時提到,《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法規草案爭取2020年上半年完成修改並進入立法程序,請問有關當局為何至今仍未能完成有關法規草案,當中有何困難導致修訂工作一再推遲?


    二、請問有關當局環保與節能基金自2011年9月推出以來,對於食肆加裝除油煙申請的個案有沒有作後續的跟進?具體成效如何?


    三、食肆油煙問題複雜,要真正有效改善油煙排放問題,除了制定完善的監管制度之外,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從發牌的源頭嚴格把關,避免食肆店舖位置開設在通風不良的地方,致使油煙長期積聚,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未來會否研究新興建樓宇必須為店鋪預留伸至建築物天台的共同油煙排放管道,並與業主會研究制定相關的使用及維護規章?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0.11.19食肆油煙-書面回覆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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