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第六屆立法會第三會期已經完結,2020年度施政報告的七個法律提案項目,目前為止仍有三個法律提案未向立法會提案,分別是《樓宇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都巿建築法律制度》、《中醫藥註冊管理法律制度》,處於正在完善或草擬法律草案的階段,提案項目的完成率只有約57%,2020年度快將結束,實在令人憂慮有關當局是否能完成本年度制定的法律提案項目計劃?而且第六屆立法會只剩最後一個會期,若會期結束仍未完成審議的法案將成廢案,社會都關注這三部法律能否及時完成立法工作。除此之外,現時本澳有不少法律都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所制訂和生效的,內容已有一定程度的“老化”,法律制度與社會發展脫節嚴重,需要作修改、補充或廢除,雖然各部門已全力配合追趕進度,但長期以來,法律過時的問題依然未能根治。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政府曾經表示每年作立法計劃時,會收集各司範疇認為有必要立項的項目,由局方審查法案的必要性及成熟程度,評估後才會寫入年度立法計劃中。然而,每年的立法計劃都未能完全執行,且執行緩慢、完成率低,請問有關當局原因為何?當中又有何困難?此外,在法律審議過程中,很多時候需要將法律草案交回政府有關部門再進行修改,但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將法律草案修改稿送回立法會,請問有關當局未來如何優化相關程序,加強行政與立法之間的配合,以提高立法效率?
二、特區政府曾向立法會提交了關於確定原有法規不生效狀況的兩項法案,分別於2017年及2019年獲通過,請問有關當局原有法律清理及適應化處理工作的進度如何?何時才會進行第三階段的提案?對於一些需要補充及修改的法律,未來在法律修改及新法律制定兩方面,有關當局是否會制定相應的比例指標,或制訂具體的立法時間表,以提高本澳現行的立法進度和效率?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二零年九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