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目前本澳的易燃危險品儲存分散,當中不少與民居靠近,風險較高。特區政府於2017年初已訂定了危險品制度檢討的短期、中期和長期工作計劃,以消除各區的安全隱患。
就短期計劃方面,特區政府已經建立了相關資料庫,讓消防部門掌握危險品及化學品的儲存、運輸及使用等情況,一旦發生事件可以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和預防工作。在中期計劃方面,政府已完成制定有關管理危險品和化學品的法案,通過建立各種機制、規定和懲罰措施,使危險品和化學品管理更規範和集中,特區政府曾經表示預料有關法案今年進入立法程序,但至今仍未見出台。
至於長期計劃,特區政府則建議透過填海造地,覓地興建一個長期的危險品和化學品儲存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惟現時長期的儲存倉並沒有任何時間表,而政府曾經表示在此之前會首先建設路氹填海區臨時危險品儲存倉,即靠近聯生海濱路的選址,並且再於新城填海E1區西側內尋找適合地點建設臨時危險品儲存倉,但路氹填海區臨時危險品儲存倉受到居民的質疑,仍需進行環境評估工作,新城填海E1區則未確定臨時危險品儲存倉具體選址,可能與原來的土地用途規劃有所出入。對於危險品儲存倉的問題,希望有關當局能夠釋出更多資訊及作進一步說明,讓廣大居民能夠廣泛參與及討論。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2019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到,保安司長長辦公室將繼續與檢討及完善危險品管理跨部門工作小組的各施政範疇相關部門保持溝通,爭取在2019年內推動完善統一危險品管理法律制度草案文本,請問現時有關法律的工作進度如何?何時才能開展公眾諮詢工作?
二、今年一月,有關當局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表示,臨時危險品儲存倉選址的環境影響評估工作預計需時一年完成,待完成後將會適時公佈,而今年三月,有關環評工作開標,項目工作期最長120日,請問當局現時環評報告是否已經完成?何時公開相關報告予公眾知悉?倘若環評報告結果不理想,會否考慮跳過興建路氹臨時危險品儲存倉,加快落實新城填海E1區的選址?
三、除此之外,《防火安全規章》實施逾20年,當局於今年年初就已經表示修改程序已達尾聲階段,但時至今日仍未見出台,請問當局究竟何時才能完成修法,以賦予消防局有執法處罰的權力,理順燃料危險品供應鏈上各部門職能和權責?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