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資優教育


書面質詢

     “人才建澳”、“教育興澳”一直以來都是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更將其上升成為城市戰略。澳門的發展定位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國家“一帶一路”的組成部分,同時又是“粵港澳大灣區”的重要一員。澳門社會要持續發展,未來在大中華圈中展現自身特色,必然要需要大批各行業人才的引領和支撐。透過比較外地的經驗,要全面培養特區所需要的人才,有效提升居民的科技創新水平,不但要重視高等教育的績效,同樣要做好基礎教育的根基工作,當中,完善澳門的資優教育是整個人才培育工程的重要一環,而理想的資優教育則應以全面、均衡地促進資優學生的全人發展為目標。


    事實上,澳門《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特殊教育的對象,包括資優學生和身心存在障礙的學生,由政府有職權的公共部門或教育行政當局指定的實體負責評估。” 簡單來說,資優教育就是透過創設學習平台,為資優學生提供適切的教育及輔導,讓其得以發展潛能,取得學習上的成功。可是,本澳至今對於資優教育未有精準的定義及完整的推行措施,仍停留在摸索階段,而對於資優學生的評估工作,亦未有明確、具體的指引及準則,一切只由學校各自負責;加上政府對資優教育的資源投入主要透過“教育發展基金”的幾個相關項目實現,總體數量不少,但較為分散。當前澳門正進行課程改革,資優教育作為特殊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盡快完善,只有這樣,澳門的課程改革才得以完整。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去年十二月社會文化司透露可安排在今年首季將《特殊教育制度》修訂文本提交至社文司辦公室,加快制訂和修改相關法律[1],請問當局有關修法工作進度如何?有否具體的立法時間表?


    二、資優教育的對象並不限於資優學生,香港教育署早在2000年已擬定了資優教育的三層推行模式,包括:全班式、抽離式及校外支援,層次不同,服務對象亦有所不同。因此,請問當局會否參考鄰近地區,或者其他國家的先進做法,研究制定本澳的資優教育政策及推行模式?會否制訂資優評估機制,讓家長與學校可根據具體指引識別資優學生,從而在基礎教育上因應其特長進行專門培養?


    三、現時資優教育師資培訓主要是以教育暨青年局開設的課程為主,請問當局有何具體措施鼓勵學校開設專門的校本培訓,擴闊接受培訓的教師層面,為資優教育的進一步推行夯實師資基礎?此外,當局會否優化及整合“教育發展基金”有關資優教育的項目,並因應發展狀況適時加大投入,以取得更佳效果?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1] 2017年12月2日《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7-12/02/content_1226898.htm


2018.06.29資優教育-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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