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環保減塑


書面質詢

  根據《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16》顯示,雖然塑膠回收量由2015年的293,049公斤下降至2016年248,694公斤,減少達15.1%,但棄置的城市固體廢物量已由2015年495,331公噸上升至2016年的503,867公噸,而澳門人均每日的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已連續兩年持平在2.11公斤,但仍是近10年來最高的,且同比超出鄰近多個城市近倍。此外,2016年城市固體廢物之物理成份中有21%屬於塑膠類別,比2015年的18%有所增加,亦較普遍中等偏高及高等收入地區高出近一倍[1]。現時塑膠類廢物的處理僅有小部分被回收,大部分隨城市固體廢物被焚化,但塑膠在焚化過程中會產生毒素,而塑料分解的過程亦非常緩慢,塑膠微粒進入食物鏈後,對生態環境和人類的下一代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倘若任由塑膠類廢物增長,長遠將對居民健康有負面影響,因此減塑問題不容忽視。


    近年,太平洋垃圾帶、海洋微塑膠議題逐漸受到國際關注,世界各國也出台各種不同的減塑或限塑措施,例如:法國從2020年禁用拋棄式塑膠餐具、德國漢堡禁止膠囊咖啡、歐盟宣佈2030年要回收或重覆使用境內的塑膠包裝、英國提出了「25年環保計畫」,務求在2042年前達到全面停用非必要塑膠用品的階段目標、日本宣布2020年起所有零售商店都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2]等等。而更有部份國家地區一早已經實施了減塑或限塑政策,例如:目前美國加州全面禁用塑膠袋、超過60%的非洲國家已實行限塑政策、內地在2008年已禁止商店提供免費塑膠袋、台灣自2002年起開始禁用免費塑膠袋[3]等。但反觀本澳的減塑、限塑工作,至今仍然停留在宣傳和教育推廣階段,本澳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在世界各經濟體中排名前列,但環保政策及資源垃圾回收量則長期遠遠落後於國際水平甚至其他鄰近地區。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2017-2026)》提到固體廢物管理的行動構想,當中在塑膠類方面將“推動「膠袋收費」措施以減少塑膠袋的使用,完善塑膠類的分類回收配套,並建設塑膠回收加工設施,鼓勵增大回收力度,將經預處理後的塑膠材料通過區域合作再生利用”,因此,請問當局有關《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制度》有否具體立法時間表?有何措施增加本澳的塑膠回收量?會否研究扶助民間回收行業,加快回收技術的創新?建設塑膠回收加工設施有何具體規劃?塑膠材料區域合作再生利用的工作進度如何?


二、2011年,環境保護局聯同行政公職局及財政局共同發出《公共部門環保採購指引》,供各部門在進行採購活動時作參考,有關指引已出台七年,請問現時政府各公共部門環保採購的執行情況如何?同時,環保產品價錢往往較非環保產品略高,從過去政府採購評標、招標過程可知,政府採購的主要考量因素是投標者開出的價格,往往導致價低者得,甚至採購評標中環保因素所佔分值較低,因此請問特區政府會否檢視判給制度,考慮在招標採購中加重環保因素的評分比例,進一步推動本澳的環保工作?


  三、要降低塑膠垃圾的危害,根本之道還是在於源頭減塑,因此請問當局有何措施鼓勵並加快推動本地商業企業包裝設計簡單化或研發可替代的環保材料?而在產品生產及銷售方面,鑑於美國已於2015年立法禁止生產和銷售含微塑膠成分的個人護理產品,而英國、台灣及韓國等亦相繼表示會盡快立法阻止微塑膠污染,當局會否考慮研究立法規管生產及銷售含微塑膠的產品?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1]《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2017-2026)》

[2] 綠色和平網站http://www.greenpeace.org/taiwan/zh/news/stories/oceans/2018/global-plastic-reduction-policies/

[3] 同註2


2018.06.22環保減塑-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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