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道路交通法修法問題


書面質詢

日前,政府公佈將於本月底公開諮詢修訂《道路交通法》,其中部份修法建議,如嚴懲酒駕醉駕毒駕、引入扣分制等,提升法律阻嚇力,打擊違規駕駛行為,社會早有共識基礎,更是樂見其成。惟對於政府擬大幅調升違泊罰款的金額,卻引起部份群體的強烈反彈。


眾所周知,政府近年積極透過經濟手段控車,以期推動居民減少使用私人車輛,多用公交出行。無奈長久以來,本澳的巴士服務未到位,的士亂象頻生,輕軌又規劃無期,公交出行困難重重,以致不少居民唯有擁車自駕,解決出行難題,亦是人之常情。加上本澳機動車輛多、合法泊位少,截至今年首季,由政府提供的合法電單車位約有5.1萬個,但已註冊的電單車約有12.3萬部;合法的輕型汽車位約2.6萬個,已註冊的輕型汽車約有10.6萬部。可見,車輛違泊情況嚴重除了涉及居民的守法意識外,更與車位數量長期不足、區域公佈不均有莫大關係。


此外,有不少居民指出,政府建議將黃實線違泊由600元提升至900元,但事實上,現時不少社區內的主幹道由街頭至街尾也劃上黃實線,以致不少駕駛者為了幫助一眾老弱婦孺、傷殘人士,唯有膽博膽於黃實線上落客,批評政府只著重經濟手段控車,卻欠缺科學的交通配套規劃,易招民怨。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對於社會普遍反映由於本澳泊車位長期不足以致“被迫”違泊,雖然有關行為不值得鼓勵,但卻是亟需解決的問題,而政府獨沽一味以高壓經濟手段控車,只會圖增民怨。因此,請問當局,長遠而言有否規劃或有何措施解決泊位不足以及泊位區域分佈不均的問題?


二、政府在開展修訂《道路交通法》,以期加大罰則阻嚇、打擊違規駕駛行為的同時,會否同步全面檢視並優化本澳各類交通配套設施的設置問題,多管齊下理順道路交通環境?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


2018.06.08道路交通法修法問題-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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