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9 土地管理問題


書面質詢

眾所周知,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是政府的責任。但是,早年特區政府為促進經濟發展,大打廉價“土地牌”,導致本澳不少土地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造成土地價格嚴重低估、浪費土地資源;同時,政府以往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不作為、慢作為,甚至亂作為,極大地刺激了土地“尋租行為”。如2016年7月廉政公署公佈的“益隆土地置換調查報告”中指出,益隆換地協議無效,不存在所謂“地債”問題[1];以及日前廉署的“疊石塘山建築項目調查報告”,直指有關問題涉及國有土地,亦指出行政當局違反指引肆意放高、環保評估無據[2]。


事實上,特區政府自2010年開始跟進處理閒置土地問題,社會各界可謂高度關注,同時希望特區政府盡快收回閒置的批給土地,用以興建公共房屋或社會設施。而行政長官就“2018年施政報告”回答有關提問時曾強調,57個宣告土地批給失效、涉及土地面積47萬平方米,大部分都在司法程序,要等司法程序完成後,如果政府能夠勝訴,相信會有很多土地可以應用,包括在公共房屋及公共設施方面[3]。對此,社會各界可謂引頸期盼。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目前當局處理閒置土地的進展狀況如何?有否個案已完成司法程序,預計何時可展開利用規劃?


二、事實上,加強土地管理工作的系統化與制度化建設、完善土地批給後的監管制度,可確保有限的土地資源得到善用,並且對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此,請問當局,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切實加快推進閒置土地回收再利用,積極回應社會將優先用作興建公共房屋及社會設施的訴求?落實《五年規劃》中提出的土地儲備措施,透過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做好土地供應工作,保障公共設施、民生等用地需求?


三、鑑於當局在土地管理上種種弊端,不僅導致公共資源長期得不合理利用,亦令土地資源供應緊缺的問題持續加劇。因此,請問當局,在今後,如何進一步加強對本澳土地的管理、善用工作,尤其是對閒置土地、非法佔地的巡查和監察工作,提升打擊力度?以及會否對本澳土地業權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澳門特區的每一吋土地得到善用?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


[1] 根據廉政公署發表《關於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事件的調查報告》,2016年7月13日。

[2] 根據廉政公署公佈《關於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調查報告》,2018年2月6日。

[3] 市民日報“行政長官施政答問撮要”(2017年11月16日)



2018.02.09 土地管理問題-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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