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2 電子支付


書面質詢

現時如內地等鄰近地區的電子支付已成為一種社會基礎性服務,滲透至市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反觀本澳,目前個人與中小商戶使用電子支付的普及率遠不及鄰近地區,而且電子支付的交易環境滲透仍然有限。不僅令居民難以體驗智慧城市的便捷生活,亦令一眾商戶未能抓緊互聯所帶來的龐大商機。


事實上,對於大部分居民而言,以銀行卡、現金作為交易的支付手段已足夠“便利”。但是,據數據顯示,本澳近年入境遊客年均超過三千萬,其中絕大多數遊客來自內地;並且內地遊客人均消費約在2,000澳門元左右[1]。由於內地遊客赴海外旅行人士逐年增長以及所帶動的電子支付商機,如新加坡、泰國、台灣、香港等旅遊目的地城市亦為迎合內地遊客的消費習慣,積極發展電子支付以便利遊客消費體驗。為進一步吸引遊客消費及拓展商機,本澳現時有大型酒店、連鎖商戶已開始提供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方式。此外,當局在2016年12月推出首個電子支付商圈“藍色大街”項目,內地遊客可使用支付寶消費,澳門居民則使用澳門通,期有效拉動旅客消費並激活舊區營商環境。但有意見指出,以支付寶等作為支付工具僅能為內地遊客帶來便利,並且由於澳門通使用範圍有限,有關活動未足以滿足居民對電子支付的實際需求。


當局在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曾指出,在普及電子支付工具方面,於2015年成立的“跨部門推進電子商貿工作小組”一直以建立安全、便捷的線上線下支付系統為目標,通過加快相關牌照申請的處理,推動現有機構拓展支付業務或與外地相關機構合作開展業務,豐富本地電子支付的方式及選擇[2]。行政長官在日前也明確表示,特區政府開展多項基礎建設工作,包括普及電子支付[3]。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本澳絕多大數商戶均屬中小微企業,對電子支付普及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由於不少商戶均位於舊區,欠缺有關網上電子支付模式和運作的認識,加之消費群體以周邊居民為主,而居民習慣使用現金或“刷卡”消費,這種環境致使商戶欠缺使用電子支付的動力。因此,當局應藉機智慧城市的建設並根據市場發展需求,積極推動電子支付,鼓勵本澳金融機構創新服務,引入境外成熟的電子支付服務平台,完善電子支付發展環境與氛圍,提升本澳居民與遊客的電子支付體驗,推動中小商戶轉型升級,增添經濟活力。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電子支付方式是社會的發展趨勢。鑑於電子支付有利於便利居民的日常消費需求,以及吸引來澳遊客這個龐大的消費群體,因此,請問當局,有何針對性的措施提升中小商戶、傳統店鋪對電子支付服務和發展電子商務所需基本條件的認識?如何推廣、加強本澳電子支付服務的普及,鼓勵中小商戶提供電子支付服務,並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電子支付的線上線下聯動推廣?


二、當局“2018年施政報告”中指出,鼓勵更多新型電子支付方式的發展[4]。因此,請問當局,會否鼓勵澳門金融機構與鄰近地區電子支付機構合作及與相關技術接軌,引入成熟的電子支付服務到澳門市場,豐富電子支付工具的種類,提升居民和遊客的消費體驗?


三、電子支付的發展需要網絡基建、相關法規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支撐。由於目前本澳關於電子支付的法律制度仍待完善,因此,請問當局,有否就相關法規進行檢討、修訂?減少對第三方支付以及電子交易平台發展的制約,切實提升電子支付發展的客觀環境,以配合支持電子支付平台的運營?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1] 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

[2] 根據批示編號529/V/2017書面質詢回覆整理所得。

[3] 市民日報:行政長官施政答問撮要。2017年11月16日。

[4] 《二零一八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P178.


2018.01.12 電子支付-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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