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
本澳地小人多車多,缺乏大型交通運輸工具,即使去年底開通了輕軌氹仔線,但覆蓋範圍少,作用不大,雖然近年巴士的運載力不斷提升,但繁忙時段依然難以上車,因此居民都習慣買車代步,車位僧多粥少卻是不爭的事實。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11月全澳有240,164輛註冊機動車,去年政府表示本澳停車位總數約21.3萬個,晚上亦會開放各路段共16公里的道路讓市民停泊,但各區停車場分佈不均,尤其舊區的公共停車位更是一位難求。
其中,重型汽車及電單車泊車位缺口比較大,截止2019年11月,全澳的重型汽車及工業機器車共7,324輛,但重型車位只有約1,100個,嚴重供不應求;註冊電單車則有123,598輛,但包括公共及私人的電單車停車位只有約7萬多個,未能滿足使用者需求,因車位不足會經常出現違泊問題,尤其電單車,部份甚至影響到大廈出入及消防逃生。即使政府在停車場增設了公共泊車位,但由於有一段步行距離,部份駕駛者要求方便,因此泊到停車場的意欲較低,情願違規停泊在街道,而且部分增加的公共車位位置偏僻,因此車位數量是有“水份”的,跟居民的期望存在很大落差。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鑒於本澳泊車位不足及分配不均的問題,請問有關當局會否研究各區的車位規劃,促使更多駕駛者將車輛泊入停車場,並增加街道停泊區咪錶位以及清晰標示停泊位,改善違泊亂象?有否檢視合法車位和車輛總數的比例變化情況,適時增加車位數目?會否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增加夜間臨時泊位的可行性,紓緩部份地區夜間泊車位不足問題?部分公共停車場車位足夠但使用率低,有何措施改善?
二、請問有關當局現時《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行政法規的修改進度如何?何時才能推出公眾諮詢?而且政府曾表示修改草案會建議未來為條件適合的政府閒置土地作簡單平整,闢作臨時停車場,設收費標準及管理規範,以緩解重型泊車需求,但只限於重型車輛,未惠及輕型車輛和輕、重型電單車,整體效益不大,請問有關當局會否考慮擴大受益車種範圍至所有車輛,以紓緩廣大居民對公共泊車位的需要?會否公布適合闢作臨時重型車停泊區的閒置土地及預期停泊數量?另外,當局會否考慮在新城A區或E區興建重型車輛停車場?
三、特區政府於2010年公佈為期十年的《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 以“公交優先”為核心,構建以輕軌為主幹、巴士及的士為基礎、步行系統為輔助的綠色交通系統。惟政策因輕軌工程的大幅延誤而未能落實,現時本澳的交通問題仍然“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始終欠缺長遠政策和規劃,請問未來有關當局會否再制訂新的陸路交通政策,向居民開誠布公,並嚴格落實?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二零年一月廿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