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0危險品儲存及管理


議程前發言

立法會議員 何潤生

    早前,珠海高欄港一家化工廠發生閃爆並引發衝天大火,雖然事故中無人員傷亡,環境線上監測站點指標未見異常,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環境保護局亦預計爆炸所冒出的濃煙不會直接影響本澳,但是次發生的大火令人關注到本澳長久以來的危險品儲存及管理安全問題。


    澳門地小人多,危險品散落儲存在社區之中,對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的風險,類似的危險品爆炸事故已經發生過多次,從2003年青洲非法危險品倉庫大爆炸、2011年新口岸國際中心食肆石油氣洩漏爆炸、2015年黑沙環第六街一個擺放建築材料和舊電池等物料的地盤發生爆炸和大火、再到2018年黑沙環百利新邨食店石油氣爆炸事件,都讓人記憶猶新,也一再說明多年以來,本澳的危險品儲存及管理問題始終未能有效解決,相關法律法規包括《防火安全規章》、危險品統一管理法律制度等遲遲未完成,拖延多年的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與黑沙環第六街油庫這兩顆“大型社區炸彈”的搬遷工作更是遙遙無期,加上臨時及永久危險品儲存倉將在何處興建,仍然懸而未決。


    事實上,2016年行政長官就做出批示,設立“檢討和完善本澳危險品制度跨部門聯合工作小組”,共有24個相關部門代表參與,由保安司司長統籌,其後於2017年初已訂定了危險品制度檢討的短期、中期和長期工作計劃,以消除各區的安全隱患,希望政府能持續落實工作計劃,完善統一危險品管理法律制度,嚴謹規範和管理危險品;與此同時,《防火安全規章》已實施逾二十年,促請政府盡快修訂消防規章,賦予消防局有執法處罰的權力,不要一拖再拖,並且研究於修訂第30/2002號行政法規《建築物種燃氣管路供氣設施的技術規章》文本內訂定加設“氣體洩漏探測器”的規範,要求食肆加裝氣體洩漏探測器,並加強向社會宣傳使用具備安全熄火裝置的爐具,做好防火意識及逃生教育,更好地保障居民的安全。


    此外,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臨時”多年,政府雖然計劃將其搬往珠澳人工島內的澳門管轄區,但未有具體時間,促請盡快在人工島覓地搬遷並設定時間表,落實將燃料及危險品倉遷離社區,優先保障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至於危險品儲存倉方面,前年計劃在路環兩個地段建造臨時設施,經居民投訴後決定進行環評,但政府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提到兩份環評投標書的報價均遠高於預算金額,基於善用公帑原則最後並沒有判給,社會十分憂慮未來臨時設施會像青洲中途倉一樣不斷延期搬遷,因此希望政府盡快明示有關問題,加強與業界及民間團體溝通,及早向社會發放詳細資訊,落實在新城E1區建設永久危險品倉庫,全方面確保倉庫管理及危險品運輸的安全性,解決社區工廈存放危險品的問題。

 

202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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