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程前發言
近日發生14歲少年持刀傷人事件,少年因未達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免受刑事處罰,但其非法攜帶管制刀具、暴力傷人的行為,暴露出本澳部分青少年法治觀念薄弱、對法律邊界認知模糊的問題,更折射出家庭、學校和社會有待完善的深層隱患,引發全社會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環境的高度關切與反思。
青少年是澳門的未來與希望,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是政府、家庭、學校及全社會不可推卸的共同責任。現時數字時代下網路暴力內容傳播、部分家庭親子溝通與監護不力、青少年「未滿16歲無需擔責」的法律認知誤區等問題,直接影響青少年價值觀塑造與行為選擇,因此,築牢其犯罪防護防線至關重要。
為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訓,切實加強青少年普法教育、夯實家庭監護責任、強化家校社聯動合力,從源頭防範青少年暴力行為與違法風險,對此,本人提出以下之建議:
一、加強對網絡環境的淨化工作,對社交平台、網絡遊戲、短視頻等內容作嚴格監管,封禁暴力及教唆犯罪等內容,並於相關網絡平台設置青少年保護模式,對關鍵字進行過濾,杜絕青少年在網路上耳濡目染學習暴力行為。
二、加強親子溝通賦能,建議政府及社團對社區弱勢社群及重點家庭提供情緒管理和衝突化解親子工作坊,指引家長識別青少年危險信號。並參考國家《家庭教育促進法》,對監護不力家庭,如深夜放任未成年子女外出、監管缺失等,由社會工作局訓誡及強制家庭教育指導,並定期回訪評估。
三、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推動社會組織及鼓勵學校於課堂上公開各項暴力事件的刑罰及非刑罰處置結果,例如強制管教、賠償道歉、心理矯治等,打破 青少年認為「未滿16歲便無須承擔法律責任」之誤區。同時,當局宜開發青少年高危年齡段專屬教材,聚焦《武器管控法》、《刑法典》等法律法規,結合案例作沉浸式判例教學,提高青少年知法守法意識。
最後,期望各界反思青少年背後行為動機的情感因素,而非單純進行責罵和批評;家校社以同理心態度與青少年溝通,全方位為青少年營造安全、健康、法治的成長環境,助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