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2書面質詢(有關如何扶持中小企在公共工程的發展的書質)


書面質詢


    本地中小企在澳門公共工程不及大型企業擁有諸多優勢,因此中小企在公共工程的參與度相當有限,參考內地一些省市就支援中小企參與工程建設領域招標,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專案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承接的,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原則和統一質量標準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業預留40%以上份額;400萬元以下依法無須公開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應擇優選擇具備專業及技術經驗中小企業承接。可見相關政策有利中小企在公共工程的長遠發展,亦為他們創設了友善的投標環境。


    當局可考慮降低中小企參與公共工程投標的門檻,例如彈性採取中小企聯合承包、要求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合作、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確保中小企業在公共工程上享有一定份額。與此同時,當局給予政策上的適當傾斜,為了長效提高中小企的綜合競爭力,當局可為中小企提供專業培訓、技術支持和市場信息,避免悉數公共工程都被大型企業承攬,維護本地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及權益,並擴闊中小企業在公共工程的發展空間。


    為了促進本地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當局宜致力扶助本地中小企業實施生產線調整、設備更新、資訊化建設和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技術革新,以及推動企業配合ESG永續發展的三大指標,給予財政及技術支援,建立更具活力及良性的市場環境。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當局對於扶持中小企在公共工程的發展,當局會否推出強制性採購政策或新的措施?當中公共工程的批給和監管制度,會否研擬設立新的評審機制及排序方式?


    二、為了鼓勵更多中小企業參與公共建築工程,未來當局會否優化相應的申請及投標規則?


    三、中小企在聘請本地僱員方面,在保障本地人就業上具有一定優勢及貢獻,請問當局對於本地僱員在企業的聘用比例較高的企業,在評分方面會否給予更大的考慮?


2024.05.02書面質詢(有關如何扶持中小企在公共工程的發展的書質)-書面回覆.pdf


 




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