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書面質詢(有關本澳開拓海上遊的書面質詢)


書面質詢


    海事及水務局和廣東省海事局於2019年簽署了《粵澳遊艇自由行海事實施細則》,雙方同意落實粵澳的遊艇自由行實施範圍由中山再增加深圳前海、廣州南沙和珠海橫琴,曾幾何時,澳門和中山作為全國率先開通「遊艇自由行」的城市,彰顯了本澳擁有致力發展海上遊的決心,但現時澳門與內地聯通的遊艇點仍相當有限。加上粤港澳游艇自由行開通至今成效不彰,以致澳門的海上遊不甚盛行,在發展高端旅遊上有所停滯。


    為了發揮「一程多站」的旅遊效益,相關政策法規涵蓋遊艇在出入境通關、監管查驗、碼頭設置、牌照互認、航行區域規劃等,尚待當局進一步完善,積極擴大水域開放,深化大灣區互聯互通,促進粵港澳三地共融發展。粵澳遊艇互通的各項細節有待進一步落實,特別是優化兩地的軟硬體配套設施,建構「遊艇自由行」的新合作模式,多途徑支持業界發展遊艇活動,助力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以期充分開拓澳門豐富的旅遊潛力。


    海上遊的景觀亦事關重要,當中夜間遊相較日間遊而言,在創意及美觀上有更大的發揮空間,例如煙花匯演、光影秀及沿岸燈飾等,務求能帶給旅客獨特的旅遊體驗,逐步成為澳門新興的旅遊路線。海上遊作爲一種高附加值的行業,集航海、旅遊、娛樂、休閑、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産業,有望為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1+4」產業策略注入新的元素及動力。

就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   為了擴大澳門遊艇自由行的經濟效益,當局會否率先與周邊沿海城市如香港、深圳等周邊沿海城市協商,探討更多區域合作空間和發展機遇,以擴大澳門與內地聯通的遊艇點及海島遊計劃?當局現階段有意力推哪些常規航線與海上遊項目?


    二、   當局會否與鄰近的沿海城市商議有關優化遊艇出入境手續的合作框架?例如酌減出入境遊艇相關的押金等?如何加強海陸交通接駁?


    三、   就環境相容性、文化相容性及海域使用上等多重考量下,因應海上遊的長遠發展當局如何完善海陸交通接駁、通關手續及岸上觀光等海上旅遊配套?當局會否制定及推出一系列相應的資助及友善措施,例如佈置沿岸建築物及跨海大橋的燈飾,以增加夜遊的魅力及可觀性?


2024.03.21書面質詢(有關本澳開拓海上遊的書面質詢)-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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