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近日梨頭海邊街一幢兩層高空置舊樓疑受天雨影響,建築物的騎樓底有石屎批盪剝落跌落行人道,治安當局接報到場處理,幸無人受傷。
據報,該幢兩層高空置舊樓外牆多處早已出現裂痕,有石屎批盪剝落的騎樓底則露出部分鋼筋,面向馬路位於二樓的一個露台,更須用大型鐵架支撐鞏固,防止倒塌。[1]翻查資料,肇事樓宇並非首次發生相關事故。由於涉事建築物下方設置了行人過路設施,可謂居民日常的必經之路,若不及早處理善後相關問題,則隱患猶如計時炸彈,嚴重危害居民出行安全。
按《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第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所示,如發現建築物有缺乏保養的跡象,當局可通知所有人提交由專業技術員或實體編製的樓宇狀況報告,其內列出須進行的工作、措施或工程,並定出有關期間;當局負責人亦可隨時依職權或應任何利害關係人的要求,命令進行為糾正安全或衛生的惡劣狀況所需的工程,並訂定執行有關工程的期間。
本人長期關注社區環境議題,期望當局依法務實履職,協調相關責任人處理樓宇維修,早日還行人一個安全、舒適的步行環境。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個案中的建築物多次出現石屎剝落,鋼筋外露生鏽,當局是否知悉相關情況?是否已通知樓宇業權所有人進行維修?
二、若因石屎剝落引致居民受傷,業權人當然要承擔相關民事責任或倘有的其它法律責任,居民是否可以政府相關部門行政上的不作為向政府索取賠償?
三、當局在回覆本人2022年10月18日提出,批示編號為1326/VII/2022的書面質詢時指,土地工務局會將所有外牆批盪剝落等事發個案記錄在資料庫內,藉此統計某一樓宇事發的頻率,按照實際情況要求該樓宇的樓宇所有人提交由專業技術員或實體編製的《樓宇狀況報告》,對樓宇外牆的整體完整性進行評估,從而制訂對應的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公眾安全。[2]請問相關肇事舊樓的《樓宇狀況報告》內容是否可以適度公開,供社會大眾共同監督跟進?
[1] 2023年6月18日 澳門日報 空置舊樓再現石屎剝落[1]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3-06/18/content_1681945.htm
[2] 2022年11月15日 回覆梁鴻細議員的書面質詢
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2-11/23907638462beb3bdc.pdf
2023.06.23書面質詢(有關空置樓宇石屎剝落)書面回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