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本澳殘疾人體育事業的發展資源不足,在資金、培訓的支援、無障礙訓練場地及設施、專業教練及輔助人員等方面都比較缺乏,亦需要加強發掘及培育年青殘疾運動員,否則,長遠而言容易令殘疾運動項目逐漸減少。
雖然特區政府近年與社會各界攜手合作積極推動社會傷健共融,在各種整體規劃上也有考慮並支援殘疾人在融入社會、工作及學習,但發展進度始終追不上有需要人士的需求,而且澳門殘疾人體育發展資源集中在精英運動員,需要有一定成績才可以成為精英運動員,殘疾運動員的各種保障仍有待改善。特區政府有必要重新審視現時的體育政策,為殘疾運動員提供更大力、更有效的支援,並積極聯合殘疾人體育團體和傳媒機構,加強宣傳推廣殘疾人士體育,引導和激發各類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的積極性,動員社會各界關心殘疾人體育事業發展。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當局會否加大資源投入支持殘疾人體育事業發展,尤其在訓練場地、提供運動培訓、就業支援、康復治療方面,如何加強支援殘疾運動員,協助他們發揮潛能和提升表現?
二、請問有關當局有何具體措施持續發掘、推薦、培育更多有潛質的殘疾人士,並加以培訓和選拔成績理想的學員代表澳門參賽,以不斷推動本澳的殘疾體育發展?有何更多的政策鼓勵殘疾運動員參加本地及外地的國際賽事?
三、職業運動員往往容易在退役後發展受限,殘疾運動員更是如此,完善的退役後生涯規劃及保障,能有助殘疾運動員全心投入訓練,為爭取更好成績打下基礎。因此,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進一步提高殘疾運動員的退役保障,協助他們退役後轉型發展?
2024.02.15書面質詢(進一步支援殘疾人體育事業及殘疾運動員發展)-書面回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