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建築廢料


書面質詢

    《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19》指出,2019年澳門城市固體廢物量、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建築廢料量較2018年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城市固體廢物量上升 5.3%,人均棄置量上升3.2%至每天 2.24公斤,建築廢料量則上升19.1%至239萬立方米,近10年均呈上升趨勢。


    本澳棄置的城市固體廢物數量驚人,建築廢料堆填區早已飽和,自2006年啟用累計已接收近4,000萬立方米,堆放高度平均約為9.5 米,最高點更達25米,情況嚴峻。雖然本澳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已進行地質改良工程,但所騰出的空間很有限,只能起到紓緩作用,特區政府亦計劃透過粵澳合作處理建築廢料,未來填海工程也會善用建築廢料,甚至會在海域尋找新的堆填區,這些方式一定程度上具有可行性,可是隨着未來本澳工程的增加,相信建築廢料數量也會再次提高。


    為此,特區政府制定了《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對建築廢料進行分類、運送、傾卸、放置、處理和最終處置等進行規管,並於今年1月17日正式生效,相信能有效提高棄置建築廢料的違法成本。根據法律,在本澳公共地方非法棄置建築廢料的罰款與棄置的建築廢料體積有關,但對於普通居民來說,普遍難以將0.2立方米與實際廢棄物的體積相聯繫,一些混合類的廢料又是如何判斷,亦不排除有居民為了逃避高額罰款在不同地點分批違法棄置建築廢料,所以希望政府除了加強宣傳新法之外,明確如何具體執罰,釐清灰色地帶,讓社會了解檢控的標準,避免政府與居民之間理解不一致而出現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會否針對《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制定更明確的量化計算指引,例如:多少立方米若相當於多少袋泥頭、大型家居垃圾和建築廢料如何釐定等等,或者會否為前線人員提供相應的培訓及應對措施,從而方便居民理解及有助前線人員執法,避免執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衝突?


    二、特區政府曾透露惰性拆建物將應用到新城填海區E1區的部分填土工程和其他填海及回填的工程項目,請問有關當局相關物料的利用率如何?未來有何措施改善本澳的建築設計和建築管理,以盡可能減少建築廢物?


    三、2013年粵澳雙方簽訂《粵澳環保合作框架協議》,計劃開展惰性拆建物料跨區再利用項目的相關工作,但歷經多年,惰性拆建物料分選設施仍未完成建設,正式運作時間一再推遲,至今才於去年完成地質改良,請問有關當局分選設施的首階段生產線、接收地的基礎建設及其他所需的硬件設施等何時完成?預計設施何時才能投入運作? 此外,建築廢料堆填區海泥拋填設施是否已經着手建設?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

 

 

2021.02.03建築廢料-書面回覆.pdf




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