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5.交通違規及《道路交通法》的修訂


書面質詢


    早前,治安警察局公佈2019年檢控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數字,雖然交通事故同比2018年輕微下降0.52%,但交通違法方面,衝紅燈有2265宗,較2018年上升193%;行人違法過馬路有2088宗,按年上升78.8%;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有7178宗,按年上升34.1%;人行橫道沒有讓先有1647宗,按年上升20.8%。各項交通違例數字都有明顯的升幅,反映駕駛者的道路交通安全及守法意識仍有待加強,社會亦不斷要求有關當局加強交通安全的宣傳、巡查和執法,提高違法處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不足,保障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有見及此,有關當局於2019年1月至3月開展了《修訂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及其補充法規》的公開諮詢,的諮詢文本中有提出擴大強制使用安全帶的範圍、禁止駕駛重型汽車時使用流動電話的免提功能通話、提高對酒駕、醉駕、毒駕和超速駕駛的刑事處罰幅度、探討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適當性等等內容,期望透過修訂法律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然而,同年9月底完成諮詢總結報告並向外公佈後,至今仍未見有關法律出台,社會都十分關心立法進程,希望政府能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加大阻嚇力,並全面審視道路設計的合理性,持續改善道路交通設施,加強交通黑點的監察和執法,雙管齊下,構建安全的交通環境,減少意外發生。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何時才能完成《道路交通法》的修訂工作?有否出台時間表?


    二、在法律尚未完成修訂之前,請問有關當局短期內在完善道路交通設施、交通執法及宣傳教育上有何具體改進措施,從而加強居民及駕駛者的道路交通安全及守法意識?


    三、有關當局先後於2019年4月及7月在本澳14個交通交界點設立路口綜合偵測系統,取代原有的衝紅燈偵測系統,相信對打擊沖紅燈、超速駕駛等違規行為有一定的阻嚇力。請問當局何時才能將原有的衝紅燈偵測系統更新全部升級至路口綜合偵測系統,以提高偵測效能?未來會否加強力度宣傳路口綜合偵測系統的相關資訊,包括具體用途、安裝地點等,督促駕駛者提高警惕,自覺守法?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

2020.01.15.交通違規及《道路交通法》的修訂-書質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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