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大型垃圾的處理問題


書面質詢

    大型垃圾處理問題長期困擾居民、業界及政府,本澳的街道、垃圾房不時都能見到居民隨處棄置的舊家具、大型電器、裝修廢料等,佔用不少公共地方,嚴重阻礙行人過路,對居民造成諸多不便,而且這種情況十分頻繁,已非“過時過節”或者居民搬家時才會出現,一旦街道有大型垃圾出現,就會越來越多人跟著在該處丟棄垃圾,越積越多,造成「破窗效應」,影響社區的環境衞生。


    事實上,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隨意棄置垃圾是違法的行為,需要被科處罰款;當局亦在垃圾收集處貼有“禁止亂丟垃圾”的標語或“丟棄垃圾罰款600元”的指示牌,惟警示作用有限。另一方面,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如居民需要棄置家居大型垃圾,均需自費將垃圾運到垃圾焚化中心處理,若屬於工業垃圾,更需要自費運往堆塡區,但居民一般貪圖方便,大多隨意棄置於公共地方,加重了垃圾的清運工作。


    雖然當局近年在環境衛生及垃圾處置方面下了不少工夫,例如:定時在指定地方設置大型垃圾收集點,方便居民棄置大型垃圾;在不同的公共場合宣傳正確處置大型垃圾的方式;增加大型垃圾收集的次數等等,但由於本澳在大型垃圾的處理上,尚未形成高效、環保的管理體系,加上居民踐行環保的決心不強,導致大型垃圾處理問題遲遲未能有效解決。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定期定點收集大型垃圾措施的成效如何?是否有條件增加大型垃圾收集點,以及調整收集頻率,例如改為兩個月收集一次甚至恆常性,以方便居民?同時,唐樓居民自行搬運大型垃圾十分不便,對於長者尤其困難,會否研究為弱勢群體推行一些援助服務?


    二、長遠而言,請問有關當局未來會否研究更加多元化的回收方式,例如:大型垃圾收費處理、“電話預約、上門回收”服務、放置於指定地點後再由專門機構回收等措施的可行性?未來將如何加強居民“用者自付”的意識,以減少大型垃圾隨意棄置於街道的問題?


    三、環境保護局曾表示將推出“翻新家具重用計劃”,翻新棄置於建築廢料堆填區的部分家具後,與社會工作局合作捐贈予有需要的社會機構、團體或個人。請問有關當局何時才能推出相關計劃?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2019.08.14大型垃圾的處理問題-書質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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