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6 物價問題


書面質詢


早前,有團體於去年底至今年初進行了肉類與蔬菜等鮮活食品價格調查,發現鮮活食品價格由進口價、批發價、零售價大差距情況未有太大改善,以豬肉為例,進口價、批發價至零售價有三倍多差距,進口價及批發價僅為二十多元一公斤,零售價飇升超過三倍至七十多元一公斤。而蔬菜的進口價和批發價差有拉大的越勢,情況令人憂慮,菜心批發價與進口價,相差二點八倍,零售價與批發價相差兩倍;蕃茄批發價與進口價,相差二點一八倍,零售價與批發價相差二點二六倍。


事實上,根據統計局資料顯示,2017年本澳全年通脹率為1.23%,較2016年的2.37%有所下降,相比2015年的4.56%,以及2014年的6.05%,近兩年通脹明顯有放緩的趨勢。2017年部份食品價格與2016年相比同樣呈現下跌,跌幅較大的有蔬菜(-7.44%)、白米(-4.54%)和新鮮/冰鮮/急凍豬肉(-0.67%)。菜心(-14.96%)、節瓜(-18.85%)、白菜(-11.03%)及中國生菜(-10.8%)。食品價格下調,消費者理應最受惠亦最開心,可是居民普遍沒有感受到通脹放緩。早在2016年4月,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立法會與議員答辯時,已不諱言本澳的鮮活食品進口價不高,比珠海、香港低,但零售價卻遠高於鄰近地區,並澄清與批發壟斷無關。雖然特區政府當時作出了針對措施,包括引入四川菜、批發市場實施單次進場機制、加強監管批發零售、鼓勵多元零售渠道、修改規章使鮮活食品可在街市外銷售,甚至加強鮮活食品價格發佈工作等。同年,法律工作小組亦開展了“消保法”草擬工作,可惜時至今日,高物價依然是居民生活壓力的主要來源,澳門的鮮活食品包括豬肉及蔬菜類仍然比鄰近地區高,而鮮活食品價格由進口價、批發價、零售價之間的價格差問題仍然未能有效解決,“消保法”及有關公平交易的法律遲遲未見出台。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社會一直以來都要求政府理順中間環節,打通“食物鏈”,但為何至今鮮活食品價格由進口價、批發價、零售價之間仍有幾倍差距? 能否具體說明當中的中間環節出了甚麼問題?如何打破不必要的中間環節?


    二、食品價格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特區政府曾多次強調會拓寬貨源增加供應,穩定物價水平,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可是始終未見任何實質性進展與成效,澳門的鮮活食品包括豬肉及蔬菜類仍然比鄰近地區高。請問有關當局究竟有何實質性措施解決居民捱貴肉、捱貴菜的問題,減低輸入性通脹對民生經濟的影響?現時當局制定“消保法”及研究有關公平交易法律的工作進度如何?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2018.03.16 物價問題-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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