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
公共行政改革是今屆政府的施政重點之一,去年4月特區政府以“先破後立”的策略對部門機構進行優化,檢討《澳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並率先推出首批公共部門的重組名單。在第一階段的部門重組之中,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已於去年併入新聞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亦從今年1月1日起率先併入環境保護局,其後從2月1日開始,旅遊局由過往的社會文化範疇轉入經濟財政範疇;教育暨青年局與高等教育局合併為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與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合併成為政府總部事務局;經濟局正式更名為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並增設科技廳,負責協調和推動科技領域的工作,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服務亦整合到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則維持現有支持科技研究工作的職能,不會併入經濟及科技發展局。隨著特區政府多個局級部門正式合併重組,重新明確了職責定位,有助避免出現職能部門之間職能重疊或者職能缺失的情況,可見政府已經初步兌現了第一階段部門重組的承諾。雖然公共行政改革已經上路,但未來仍然任重道遠,特區政府應該積極總結經驗,為第二、第三批部門重組工作做好準備。
除此之外,特區政府成立二十年,設立了四十多個諮詢組織,還有不少功能組織和基金會等,數量不少,但社會一直以來都質疑設立這麼多的政府組織是“架床疊屋”,能否真正有效發揮作用?未來特區政府有必要根據社會發展及施政需要,檢討並完善政府組織架構,考慮重組、合併或撤銷,進一步提升這些組織的效能。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第一階段公共部門架構重組已經告一段落,請問有關當局未來第二、第三批部門重組工作有沒有初步的想法?是否有相關合併重組的部門名單?
二、在2021年施政報告當中,特區政府提出會重點檢討公共基金的職能及適用的法律法規,請問有關當局相關合併重組的原則是什麼?是否已經有相關合併重組的基金名單?
三、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對本澳現時的諮詢組織等作專業評估,並進行重組或者整合,例如:一些專業性較強的以工作小組代替、限制人數、制定設立諮詢組織的統一標準等,以便理順組織設置及分工,提升工作效率、增加認受性,更好地發揮其集思廣益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