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程前發言
由明年1月1日起,本澳禁止進口及轉運發泡膠製一次性餐具,包括餐盒、餐碗、杯及餐碟,這是繼2019年11月18日膠袋徵費開始實施之後再推出的一項減塑措施,社會都樂見本澳的環保減塑工作能再向前推進。目前距離措施正式生效還有半個月時間,但市面其實仍然見到有食肆、外賣店等使用發泡膠製的餐具, 希望特區政府把握這段時間加強宣傳推廣力度,讓社會大眾尤其是商戶更加了解相關法規,協助他們早日尋找相應的環保餐具物料,持續鼓勵商戶提供可重用餐具,並應從小養成,從教育着手,宣揚惜食減廢文化,推動居民自備餐具,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現時本澳只是禁止一次性發泡膠餐具的進口與轉運,但發泡膠還經常用於水果網、菜箱、電器家具的防撞填充物等,發泡膠在本澳屬不可回收物料,建議政府可參考香港或其他地區做法,主動或鼓勵坊間機構對一些大型發泡膠回收重用,減輕對環境的壓力。
事實上,隨著國家限塑和環境治理工作的深入推進,今年廣東省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按照三個時間段,分區域、分品種、分階段禁止、限制部分塑膠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提出今年底廣州、深圳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到2022年,在塑膠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塑膠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珠三角城市基本實現塑膠垃圾零填埋。與鄰近地區相比,本澳的減塑工作起步較遲,而且欠缺完整的規劃,徵收膠袋稅、禁止進口及轉運發泡膠製一次性餐具只是減塑減廢工作的開端,是遠遠不夠的,市面仍然充斥着各式各樣的即棄塑膠,例如:非餐具的發泡膠、塑膠餐具、塑膠樽、塑膠飲筒,還有其他大量不可降解的食品包膠、網購速遞包裝膠袋等,甚至有不少商品存在過度包裝的情況,造成浪費。特區政府應該積極檢視本澳目前的減塑情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早參考鄰近地區制訂一個階段性的減塑時間表,有序地推進塑膠污染治理,追回嚴重落後的進度,亦讓社會有所知悉,讓業界及商戶可以提前有所準備。政府亦應該研究適當限制商品包裝,避免市場上出現更多預先或過度包裝的商品,減少包裝廢棄物的產生,宣導合理消費、保護環境、節約資源。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