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6有關殘危樓宇風險排查


書面質詢


  近月風雨季至,未知是否因暴雨連連之故,福隆新街和聖祿杞街分別發生瓦片墜落及屋頂倒塌意外,幸無途人住戶因而受傷;然而事件敲響警號,社會憂慮相關殘危樓宇若未能及時進行風險排查,儘快作出維修,最終會傷及無辜,甚或釀成慘劇。


  本澳早有殘危樓宇及被評定為文化遺產建築物的保養和維護機制,包括殘危樓宇的三級分級制和五步跟進處理程序[1];當局亦早已構建殘危樓宇資料庫,惟相關資料數據僅供內部使用,危樓分佈等資訊情況,多年來均未向社會公開;如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於八月中旬生效,法律要求業主對相關情況進行維修,嚴重違反樓宇保養及維修義務者,可被科處罰款最高澳門元五十萬元,相信廣大業主對自身物業情況會加強關注,惟若當局未能及時發出維修通知,個別樓宇安全風險則未必可從物業外觀察覺得知,屆時若發生意外,責任從屬將存有爭議。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舊區仍有不少磚木結構的樓宇,應對雨水和自然環境對建築物的影響,無疑是維修保養上的一大挑戰:諸如牆身植物生長會堵塞磚縫、暴雨導致室內牆身出現滲水,又或樑柱被蟲蟻蛀空等;若未能定期除草,或及時解決滲漏、蟲蝕等問題,均會衍生樓宇結構安全隱患;很多時候,相關風險情況亦難以從建築物外觀上判別,正如剛發生事故的福隆新街建築物情況,內部樑柱爛裂,但因被木板覆蓋遮擋,人們難以排查瓦片跌落及木樑塌落等風險,事故發生時有數名住戶在樓宇內,幸無人受傷。請問工務當局是否有機制對舊式磚木結構樓宇作出檢查,以通知業主有關樓宇隱患風險,繼而進行針對性的維修保養工作?


  2.  因《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生效後,權限機構有責任通知業主維護修繕,個案數量,直接影響通知業主等行政工作,乃至樓宇維修的進度,請問當局對相關樓宇資訊的掌握,諸如目前殘危樓宇的個案數量有多少?各級殘危樓宇的地區分佈情況如何?


  3.     當局曾表示,現有約五十人負責樓宇維修的相關工作[2],職責範圍除包括稽查之外,尚須處理土地方面的違規,諸如非法工程、僭建、勒遷等大量任務,新法實施後,有多少人力資源能專職處理殘危樓宇巡視排查?據不完全統計,本澳約有四千棟樓宇樓齡為三十至四十年,倘若當中有百分之十的樓宇存有潛在危險,亦有幾百棟樓宇需要仔細檢驗,若以現在的人員配置,相關進度堪憂,請問當局計劃於何時完成四十年以上樓齡的樓宇巡查工作?短期內會否有大量業主需要進行樓宇維修工作?期望當局儘早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以待業界及業主有充足準備。


[1] 2010年3月16日 新聞局 政府有機制處理即時殘危樓宇呼籲業主履行維修保養樓宇責任

https://www.gov.mo/zh-hant/news/88424/

 

[2] 2021年07月29日 力報 立法會通過《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 羅立文強調大廈保養及維修是小業主責任

https://aamacau.com/2021/07/29/%E3%80%8A%E9%83%BD%E5%B8%82%E5%BB%BA%E7%AF%89%E6%B3%95%E5%BE%8B%E5%88%B6%E5%BA%A6%E3%80%8B%E6%B3%95%E6%A1%88%E7%8D%B2%E9%80%9A%E9%81%8E-%E7%BE%85%E7%AB%8B%E6%96%87%E5%BC%B7%E8%AA%BF%E4%BF%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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