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程前發言
法治是一個社會繁榮安定的基礎,是居民安居樂業的根本保障;法治社會建設更是一個漸進的長期工程,在每一個發展階段都需要持續深入推進。
澳門特區成立二十五年來,經濟實現高速增長,社會整體保持和諧穩定,居民生活環境及質素大幅提高,但隨着全球、國家及澳門社會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澳門的法律必須與時俱進,才能適應發展形勢,產生良好的執法效果,避免因為法律滯後造成廣泛影響。法治建設是大灣區、深合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粵港澳三地在法律制定及規則銜接方面,需要作出更多探索;澳門有不少法律已不合時宜,未能滿足未來社會及經濟發展需要,需作出修訂或另立新法;有部分法律早已與社會生活和時代脫節,亟待疏理及廢止;人工智能技術的廣泛應用,現有的法律法規也將無法完全解決由技術發展所衍生出的各類新的法律問題,需加強研究。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議:
澳門的法律疏理工作繁重,立法工作面對不少挑戰,立法壓力將會很大,期望政府進一步強化部門效能,完善法律體系,加強立法統籌工作,集中立法資源優先做好經濟民生和社會訴求較大的立法工作,加強與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提高制定新法律及修改舊法律的效率,加強行政與立法的互動配合,從整體上提高立法質量和立法效率,加大立法計劃的執行力度,落實依法施政,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2.對於一些重大民生項目,期望未來政府多與立法會、各類諮詢組織、社會各界、學術機構等加強溝通,做好前期的政策諮詢及事後的政策宣傳工作,進一步優化公開諮詢和收集意見的渠道,政府部門多主動落區及接觸居民,介紹施政政策方向和工作部署,廣泛聽取社會意見,提高施政透明度,以便更有效地推動落實各項有利社會發展的公共政策。並且更多地利用資訊科技手段,透過專題網頁和社交平台,以簡易清晰的形式發放訊息,讓社會清楚了解政策措施和發表意見。
3. 政府應進一步加強法律人才培養,尤其培養更多中葡雙語法律人才、熟悉澳門和內地法律制度專業人才等,並且利用粵港澳互補優勢,共同研究推進三地法治人才交流培訓,為國家、為澳門法治建設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