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31空氣污染


書面質詢

    空氣污染是很重要的環保議題,不單影響居民的身體健康,與澳門的競爭力和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亦息息相關。


    事實上,環境保護局於2020年11月6日發佈了《澳門環境質量標準-大氣環境質量標準》(試行),並修訂空氣質量指數(AQI),將空氣質量標準提升至世界衞生組織空氣質量準則(AQG)中期目標2(IT-2)的水平,新標準已經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近期,有關當局亦公佈了《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提出五年內將有十六項立法及標準計劃,當中有一半涉及空氣環境;在十個規劃指標當中,亦有五個與空氣污染有關。特區政府公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則提出認真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逐步實現清潔能源替代,並制訂相關的行動方案,爭取在2030年或之前實現碳達峰,可見特區政府也是非常重視改善空氣質素的工作,但大氣污染防治依然任重道遠。


    另一方面,根據每年公佈的澳門環境狀況報告顯示,近年臭氧(O3)都是導致澳門出現“不良”空氣質量指數的主要空氣污染物,但臭氧不是從污染源直接排出,是一個複雜的空氣污染問題,甚至是區域性問題。新的環保五年規劃當中,亦表示臭氧問題應予重視及應對,需開展更深入的研究分析及考慮多污染物協同治理。除了加強區域合作和研究,了解臭氧的形成及傳播機制之外,長遠而言,當局亦可以研究能否就臭氧的前驅污染物制訂減排目標,例如: 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以減少它們的排放,緩解臭氧污染的問題。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新的空氣標準實施已有一年時間,請問有關當局本澳空氣質素情況如何?空氣污染情況是否有所改善?會否持續優化空氣質素監測及發佈系統,特別讓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居民能夠更容易獲知哪些區域是否污染黑點,從而決定是否出行或改變出行路線?


    二、《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中提到,參與區域合作,研究粵港澳區域的臭氧污染的成因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減排措施的成效,並加強公眾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認知。請問有關當局現時本澳是否已經與廣東省及香港政府合作研究臭氧污染問題?如有,是否有初步的研究結果?未來有何具體的宣傳及推廣措施,以加強居民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認知?


    三、承上題,請問有關當局現階段有何措施降低區域內和本澳整體的臭氧濃度,以及減少本地產生及源自內地的臭氧?有關措施的成效為何?


2022.01.31書面質詢(空氣污染)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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