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0物價


書面質詢

    鮮活食品和石油氣作為居民生活的必需品,其價格波動對民生的影響必然十分廣泛。特區政府曾經多次強調會持續關注鮮活食品及石油氣的供應及其價格的變動,穩定物價水平,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但近年本澳的豬肉和石油氣進口、批發、零售之間的價差問題卻越來越嚴重,居民依然要承受高物價的壓力,社會普遍質疑有關當局的紓緩通脹措施並不到位。


    事實上,本人曾於2016年向行政長官提出豬肉批發價與零售價之間價差已高達每公斤48.1元,幾乎是批發均價兩倍,當時行政長官不諱言本澳鮮活食品進口價比珠海、香港低,但零售價反而更高,並澄清與批發壟斷無關。至今,價差大問題依然未解決之餘,而且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今年1月至9月豬肉批發均價與零售均價差距超過3倍,平均每公斤相差54.7元,而且由於非洲豬瘟影響,活豬批發價由9月開始已連續三個月上調,最高批發價為每司馬擔1,530元。


    另外,政府早已豁免燃油進口稅,但石油氣進口價與零售價差距依然很大,2013年、2014年進口價與零售價差距均不超過每公斤6元,但自2015年2月恢復石油產品進口准照制度後,價差反而逐級跳升,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石油氣進口價與零售價的差距分別為7.86元、9.18元、10.21元,今年單單1至9月的價差已經達到10.18元。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 、請問有關當局為何至今鮮活食品的進口、批發、零售價仍有幾倍差距?既然與批發壟斷無關,政府又有否查證當中究竟出了甚麼問題?可否向居民公開說明必須“捱貴餸”的因由?請問有關當局還有否實質性措施減低輸入性通脹對民生的影響?


    二、請問有關當局為何恢復石油產品進口準照制度之後,反而令石油氣進口價與零售價間的價差增大?有何措施進一步監管石油氣銷售?


    三、今年八月,有關當局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時提到,特區政府已委託學術機構對本澳整體市場環境、市場制度、未來如何優化行業競爭等方面進行調研,系統地分析需要完善的地方,為制定適切的政策,以及考慮相關立法工作提供具科學性的基礎資料,調研報告初步預計今年底完成[1]。請問有關當局現時相關調研報告工作進度如何?是否已經完成?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1] 批示編號:358/VI/2018,本人於2018年3月16日向特區政府提出的書面質詢之回覆。


2018.11.20物價-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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