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社會保障制度


書面質詢

    本澳社會保障制度是以社會保險原則及隨收隨付形式運作。其中收入部分,主要來自本制度受益人(僱員、僱主、任意性制度供款人士)的定額供款、政府總預算經常性收入的1%撥款及博彩撥款。由於主要依賴博彩收益撥款和特區收入共同分享,因此社會保障基金一直存在供款收入偏低的問題。為回應社會對調升養老金的訴求、保持社保基金的財政穩健,當局已在2016年完成對社保基金注資370億澳門元,亦自2017年一月起調升社會保障基金供款金額至90澳門元。但有關措施對減輕社會保障制度資金來源單一的問題幫助有限。


    據資料顯示,2016年本澳養老金總支出為29.4億元,較2015年的支出增加約3.8億元[1]。而社會保障基金在2016年的總收入為205億元,但當中社保供款不足1%[2]。事實上,由於社會保障及福利開支主要來自特區政府的撥款,這勢必依賴政府的財政狀況,尤其是來自博彩業的稅收。可預見的是,隨著本澳人口老化加劇,符合資格享受老齡福利的人數勢必持續增加。由於博彩稅收較易受外在不可預知因素影響,稅收的不穩定將增加澳門特區政府的財政風險。政府財政要為維持相對穩定的社會福利制度,實現養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續性,有可能會加劇政府財政壓力。並且,居民普遍難以接受任何消減民生福利的方案或措施。所以,老齡人口的增加將會對現有福利保障制度的維持構成一定的壓力,未來相關開支必然大幅上升。


    根據第16/2001號法律《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22條第7款、第8款規定,承批公司須每年撥出不超過其博彩經營場所毛收入3%之款項,用以發展城市建設、推廣旅遊及提供社會保障,以及撥出不超過其博彩經營毛收入2%之款項予一個以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為宗旨之公共基金會。雖然政府在2013年已將社會保障基金從上述撥出之特定款項的分配份額由60%增至75%,但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仍存在入不敷支的事實,加上本澳博彩毛收入由博彩業開放初期的200多億元上升至去年2,200多億元。惟十多年來,上述規定博企每年撥款的百分比卻至今未有調整。隨着博彩業營運商牌照於2020年陸續到期並將重新競投,社會各界普遍要求博彩企業承擔及履行更多社會責任。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社會保障基金2016年的給付支出比重,其中八成支出為養老金[3]。為了維持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穩健,更好的保障本澳居民退休生活,請問當局,有何具體措施切實改善現時社會保障制度過度依賴單一資金來源的問題,從而令社保基金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鑒於本澳博彩業營運商的牌照期限將於2020年起陸續屆滿,請問當局,會否藉博彩業營運商牌照重新競投之際,會否加大承批公司每年撥出其博彩經營場毛收入的款項之百分比?適度增加博彩毛收入中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撥款比例,應對本澳未來超老齡化的人口結構?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1] 根據《澳門社會保障基金2016年年度報告》“給付”相關內容整理所得。

[2] 根據《澳門社會保障基金2016年年度報告》“財政及行政管理”相關內容整理所得

[3] 根據《澳門社會保障基金2016年年度報告》“給付”相關內容整理所得。


2017.10.27社會保障制度-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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