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
去年底,澳門正式獲評定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網絡美食範疇的新成員城市,獲得了“創意城市美食之都”美譽,澳門美食得到了世界的認同。特區政府也於今年1月啟動了“2018澳門美食年”,當中提到會延伸出《論區行賞》美食路線,並將研究推出深度美食遊路線,以及跟進澳門土生菜資料庫的籌設工作,但至今美食路線未見下文,土生菜資料庫亦未知跟進情況。
2013年政府推出四條《論區行賞》旅遊路線,2015年再新增四條,但居民一直對這些路線的成效存疑,加上早前針對《論區行賞》推出的巴士精華遊運作不足一年就「摺埋」,成為旅遊路線典型的失敗例子。現時再計劃增設美食路線,不少居民擔心會重蹈覆轍,浪費資源和公帑,尤其澳門至今未有美食清單,路線或難以令到真正特色美食店鋪受惠,再者,倘若沒有對推薦店鋪做好監管,甚至可能出現政府推薦環境惡劣、黑店等情況,令澳門“美食之都”美譽大打折扣。
此外,澳門有不少老店經營著傳統特色美食,深受街坊歡迎,亦吸引不少旅客慕名來澳品嚐,但近年老店逐漸式微,面臨租金高企、人手不足、下一代不願繼承等困境,有些甚至支持不住而結業,令澳門特色美食越來越少,如何活化社區經濟,讓特色老店持續發展,成為政府當下及未來必須正視的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2018年快將過去,請問有關當局究竟目前《論區行賞》美食路線及深度美食遊路線進度如何?《論區行賞》美食路線何時正式推出?如何保證美食路線的成效和所推薦的店鋪質素?深度美食遊路線會否於今年完成研究工作?澳門土生菜資料庫的籌設工作是否已經完成?現時是否已有土生菜列入資料庫?未來將如何收集有關數據?
二、現時政府對特色老店的定義是歷史較為悠久,具有鮮明的澳門特色文化背景和文化底蘊,擁有世代傳承的產品、技藝或服務,有一定社會認知認同度,形成良好信譽,並經“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委員會”評定和確認的商號或商標,其中商號或商標需創立四十年或以上,並利用該商號或商標開展商業經營活動累計超過三十年。但社會有意見認為這會衍生一些問題,例如:因子女繼承祖業而引伸轉名問題,新店主需自行找回多年以來的單據以自我證明合符資格[1],對老店造成困擾。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完善有關的申請及審批程序?
三、舊區老店式微,近年坊間跟政府合作推動多項活動,例如康公夜市、爛鬼樓巡禮等,營商環境才得以有所改善。除了這些活動之外,政府是否有其他計劃盤活舊區,改善舊區營商環境,讓老店得以繼續存活?會否結合青年創業,透過科學配對,吸引有意經營者或創業青年與老店進行洽談對接,助老店品牌及傳統技藝延續?隨著大灣區發展,政府有什麼政策支持特色老店拓展到大灣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1] 2018年11月4日《濠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