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廢物資源回收及垃圾徵費問題


口頭質詢

  《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16》統計資源顯示,2016年本澳的城市固體廢物接收量是503,867公噸,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達到2.11公斤,比北京、香港、東京、新加坡、歐盟、美國都要高,但廢物資源回收率卻不到25%,大部份的城市固體廢物都直接採用焚化方式處理,而同年全台灣資源回收率達到57%,香港回收率也有34%,由此可見,本澳垃圾問題極其嚴重,廢物資源回收量亦遠遠落後於國際水平甚至鄰近城市。


  本澳於1999年底已經開始推廣垃圾分類回收計劃,設置三色分類回收桶供市民及遊客分別棄置廢紙、金屬及塑膠等資源垃圾,至今廢物資源回收範圍增加到玻璃、廢舊電池、電子產品、廚餘等。然而,本澳推行分類回收快將20年,成效不彰,仍然有不少居民都不知道如何正確進行分類回收,不少回收桶更被當作普通垃圾桶,更甚者連飲料、水等液體直接一齊拋進桶內,實在慘不忍睹,這明顯是環保教育工作的失敗,現時也只有部分私人大廈、機構和單位設置分類回收桶,資源分類回收始終走不進居民的日常生活。


  縱觀鄰近的其他城市,很早已經實施了垃圾徵費政策,南韓在1995年開始實施“垃圾按量收費”,新加坡和台灣則分別是1996年和2000年,香港亦處於商議階段,期望2019年下半年可以正式落實,日本更是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從最初單純分類可燃與非可燃性垃圾,用了40多年的時間才將垃圾分類的方法逐步精細化,並滲透到每家每戶、每一個人。反觀本澳提出“污者自付”原則卻一直流於口號,並沒有積極計劃立法監管,像垃圾分類的相關法律、垃圾徵費等議題仍然未被提上議事日程,雖然特區政府想要改變居民尤其是年老一輩的生活習慣及其對垃圾的處理方法確實非易事,但環保工作從來都是任重道遠,只有踏出第一步才會有所改變。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有關當局於去年底發佈的《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2017-2026)》中,中期(2020-2022)及長期(2023-2026)行動方案分別提到“開展相關城市固體廢物收費制度的公眾參與諮詢活動”及“創設推動城市固體廢物收費制度”,表述比較含糊,請問這是否代表當局已決心將垃圾徵費這一問題提上議事日程?未來是否會針對有關問題進行立法,有何目標?這涉及家家戶戶每天的日常生活,希望有當局能夠詳細解說,讓廣大居民及早有一個心理預期及心理準備的過程?


二、環境保護局於2011年中旬推出“環保Fun”計劃,鼓勵大眾將環保付諸實行,養成環保、綠色的生活習慣,時隔七年,請問當局有關該計劃的實效如何?這種定時定點回收、積分獎勵的形式,在促進環保宣傳教育方面起到多大的作用?未來又有否其他更具體的措施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工作?


  三、《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2017-2026)》提到,雖然垃圾焚化中心於2008年擴建後已由原來的3台焚化爐增加至6台,但由於近年城市固體廢物的增長速度已遠超過預期,自2006年至2016年的城市固體廢物接收量持續上升,按人口及遊客持續增長的趨勢,以及未來將繼續有大型的旅遊渡假設施發展及開幕,估計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仍會增長,垃圾焚化中心的處理能力勢必較預期提前飽和。因此,請問當局除了計劃透過一系列行動在2026年時將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減至1.48公斤之外,未來會否再有擴建焚化爐的計劃?又或有否其他新方案應對本澳日益增長的城市固體廢物量?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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