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
特區政府為了優化能源結構,實現能源供應多元和安全,自2008年開始引入並開展天然氣應用的三項計劃,包括天然氣發電、城市燃氣(工商及住宅)、天然氣公交,同時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規劃了天然氣市場的三層結構,分別是進口與傳輸、分配和出售。因此,特區政府於2007年1月與中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天能源”)簽訂了15年《天然氣輸入及傳輸公共服務批給合同》,負責天然氣的進口與傳輸;其後又於2012年7月與南光天然氣有限公司簽署了為期25年的《天然氣分配公共服務》批給合同,負責天然氣分配服務,並須建設公共城市燃氣網絡。至於住宅使用天然氣則屬於第三環節,由城市燃氣網絡營運商向設有大廈燃氣管道設施的公司供應天然氣,再由該公司向住宅用戶供氣。
本澳引入天然氣至今已10年。在天然氣發電方面,中天能源一直表示天然氣購銷價格長期倒掛導致虧損。事實上,過去亦曾出現“斷氣”多年的情況,雖然主要原因是專營公司股份變動,儘管2017年3月亦已恢復天然氣發電,但由於購銷價格問題始終未能解決,長遠而言,本澳的天然氣供應始終存在不穩定性。城市燃氣網絡方面,據了解,承批公司於2017年已基本完成路氹區天然氣主幹管網建設工程,正逐步向澳門半島擴展[1],然而,居民對於作為潔淨能源之一的天然氣認知有限,因此天然氣現時在民生方面的使用並不普及。公交方面,現時本澳900多輛巴士中只有70多輛天然氣巴士,早前運輸工務司司長亦表示,礙於沒有地方興建加氣站,料難以達成至2020年天然氣巴士增至120輛的目標[2]。鑒於以上種種問題,社會有意見質疑本澳的天然氣政策事與願違。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中天能源表示2016年特區政府批准的管道天然氣採購進口價格為每立方米折合約4.2416澳門元(3.668元人民幣),然而中天能源仍按政府2008年批准的天然氣門站價格每立方米2.7357澳門元銷售天然氣,每銷售一立方米天然氣直接虧損1.5059澳門元[3],因此,請問當局有否與專營公司商討過《天然氣輸入及傳輸公共服務批給合同》的修訂工作?同時,批給合同將於2021年到期,有關續約或重新開投的安排如何?未來會否研究制定科學的天然氣門站價格調整機制?
二、特區政府在2016年至2018年的施政方針中均提及,會儘快展開加氣站的設計及建造工作,但自從2016年初步確定加氣站選址後,就一直處於審批程序狀態。2018年施政方針再提及“待確定加氣站選址及完成土地審批程序後,2018年將可展開加氣站的細化設計及進行建設”[4],為此,請問當局上述氣站選址的審批程序何時可完成?何時才能正式興建天然氣加氣站,以配合擴大天然氣巴士的應用?另外,按照《天然氣輸入及傳輸公共服務批給合同》附錄所載的總體發展規劃,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的第一期工程應在2009年末建成投運[5],但該項工程延遲至今將近10年未有下聞,加上現有專營合同將於2021年到期,請問當局上述工程將何去何從?
三、雖然2017年已基本完成路氹區天然氣主幹管網建設工程,隨後將配合新城填海以及澳門半島供氣的計劃,逐步向澳門半島擴展[6]。因此,請問當局在已鋪設天然氣管網地區,其天然氣使用比率如何?城市燃氣網絡向設有大廈燃氣管道設施的公司供應天然氣的進度又如何?當中遇到甚麼困難?有何具體措施向酒店、食肆和工商服務業,甚至住宅推廣使用天然氣?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1] 《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P. 330。
[2] 2018年5月11日《澳門日報》A07版。
[3] 2017年6月9日《澳門日報》A11版。
[4] 《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P. 346。
[5] 印務局網站http://bo.io.gov.mo/bo/ii/2007/03/extractos_cn.asp#cexe
[6] 《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P.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