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程前發言
立法會議員 何潤生
近日,士多鳥拜斯大馬路發生旅遊巴失控撞向咖啡室閘門的交通事故,幸好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命傷亡。事故路段是二龍喉前往水坑尾的必經之路,加上每天都有不少大型旅遊巴及娛樂場的“發財巴”經過該處前往大三巴附近的景點,作為本澳的主要路段之一,其交通流量可想而知,加上沿松山隧道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方向路段是一段斜路,大型車輛行駛至有關路口左轉時,需要“偷軚”才能成功轉彎,不時發生險象,更有可能因為收掣不及釀成意外。經過這次旅遊巴失控意外之後,區內的街坊及商鋪更加擔心未來會出現同類型的事故。
事實上,本澳是一個旅遊城市,每天都有大量的大型旅遊巴穿梭於街頭巷尾,鑒於澳門人口密集、路窄彎多、上下坡路段多的特點,當車輛流轉頻繁的地方,交通意外也更容易發生。因此,本人建議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交通廳除了徹底這次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之外,有必要以此為鑑,排查本澳各區其他較多有大型車輛經過的地段是否有類似安全隱患及交通“黑點”,並研究在有條件的路段採取擴闊路面、收窄花圃、設置較堅固的行人路防撞欄等措施,積極優化道路環境設施,或者採取適當的交通管制情況,還居民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避免發生了人命傷亡的交通意外之後,才開始着手改善問題,就像2016年同安街一輛旅遊巴失控撞向一間中醫診所,當時造成超過三十人受傷,其中三名重傷,被撞的大廈支柱甚至已經變形,需要臨時加固及疏散住戶,當局才在意外路段加設防撞設施,優化該區交通。
除此之外,這次意外的旅遊巴也因為車門懷疑受損而未能開啟,令車上旅客一度被困,直至大批救援人員趕至才能成功開啟車門。雖然現時澳門已有法律明確規定了重型載客車輛之類型及技術特徵,即《第5/89/M號法令》,當中第六條有關車輛出口之位置,規定了重型載客車輛“應最少有一緊急出口設在車輛後壁板或前壁板,又或以活便方式設在車頂”,但由於意外發生時可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在車門損壞的情況下,只有一個緊急出口可能未必能起到逃生作用,因此有關當局可以研究是否需要規定重型載客車輛設置多個緊急出口,除了車頂的活便出口之外,必須要在車尾或中間位置設安全門或者參考公共巴士在車窗旁的緊急擊破裝置,同時,業界亦要自覺定期對大型車輛進行檢修,包括消防設施、逃生裝置、煞車系統等,確保運作良好,主動加強旅遊巴及公共巴士司機的培訓,避免疲勞駕駛,減少類似意外再次發生。
2019年05月08日